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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zjj/2022-0000112 公开目录 文字解读
发布机构 沂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日期 2022-10-1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标  题 文字解读:《关于印发沂南县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字解读:《关于印发沂南县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一、出台目的

为了全面消除隐患,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二、重要举措

专项整治工作坚持边排查、边整治、边巩固、边提升,远近结合、标本兼治、压茬推进。一是全面排查摸底。统筹推进实施。按照“先急后缓、先大后小、先经营后自用”的原则,对城乡自建房开展全面排查整治。二是实施分类整治。坚持产权人是房屋安全第一责任人,严格落实产权人(使用人)排查整治责任。依据鉴定结论,逐一制定整治方案,明确整治措施和时限,整治完成一户、销号一户。三是健全长效机制。严格执行房屋质量安全强制性标准,落实各相关部门在用地、规划、建设、经营等环节的安全监管责任,加强乡镇(街道)乡村建设管理机构建设。进一步明确和强化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及县直相关部门房屋安全管理职责,依托乡镇村镇建设、农业综合服务、自然资源等机构,统筹加强自建房质量安全监管。

四、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全县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坚持县级督导、乡镇主责、村居主办,部门分工负责,形成齐抓共管局面。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县直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责任,同步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工作机制,安排专门资金,确保政策措施、人员配置、工作落实到位。二是明确责任分工。各行业主管部门按照“三管三必须”和“谁审批谁负责”原则,落实行业监管范围内自建房安全监管责任,形成合力、一体推进。

解读单位:沂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咨询电话:0539-3221520

咨询地址:沂南县振兴路东首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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