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qxj1/2023-0000041 | 公开目录 | 文字解读 |
发布机构 | 沂南县气象局 | 发布日期 | 2023-04-2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标 题 | 文字解读:《沂南县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
文字解读:《沂南县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第一条 《沂南县气象灾害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出台的背景和依据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综合防灾减灾“两个坚持、三个转变”指导思想,进一步强化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信息发布,建立健全气象灾害会商研判、联动联防和应急响应机制,最大限度地减轻或避免气象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切实发挥气象灾害防御第一道防线作用,特制定本预案。 《预案》主要依据以下文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 三、《气象灾害防御条例》; 四、《山东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 五、《国家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六、《山东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七、《临沂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八、《临沂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第二条 《预案》的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县范围内台风、暴雨、暴雪、寒潮、(雷雨)大风、大雾、雷电、冰雹、高温、低温、道路结冰、沙尘暴、干旱、霜冻等气象灾害预警应急响应工作。 第三条 《预案》的运行机制 《预案》建立以气象灾害预警为先导的应急响应体系,县有关部门、单位制定以气象灾害预警为重要启动条件的应急预案或在其他预案中明确气象灾害应急响应相关内容。县气象局负责会同县减灾委组成部门、单位建立健全气象灾害预警联动机制,收集县减灾委组成部门、单位预警信息需求;组织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同时报告县委、县政府。有关部门、单位负责接收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并组织灾害风险研判、防范准备。 第四条 《预案》的工作原则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提升公众知识和自救互救技能,切实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减少气象灾害损失向减轻气象灾害风险转变,充分发挥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作用。 坚持综合气象减灾,统筹预警防范气象灾害。认真总结全球气候变化背景下气象灾害孕育、发生和演变特点,充分认识新时期气象灾害的突发性、异常性和复杂性,把握气象灾害及次生、衍生灾害规律,科学预警防范气象灾害,强化统筹协调。 坚持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各级政府组织制定气象灾害防御方案及应急预案,根据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和灾害预估、灾情和社会影响等因素,及时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各级政府分级负责,就近指挥,承担主体责任。 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力量和市场机制广泛参与。强化党委和政府在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中的领导和主导地位,发挥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提供保障等重要作用。加强政府与社会力量、市场机制的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解读单位、解读人:县气象局党支部书记、局长,庄启华 咨询电话:0539-3221657 咨询地址:沂南县澳柯玛大道西首路南 相关文章: 沂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沂南县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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