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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xfb/2023-0000408 公开目录 文字解读
发布机构 沂南县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3-10-1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标  题 文字解读:《沂南县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23-2025年)》

文字解读:《沂南县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23-2025年)》


2023年9月21日,沂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沂南县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23-2025 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提出了新时期沂南县残疾预防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全面开启了沂南县残疾预防工作新征程。

一、政策背景

《山东省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32号公告)已于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是全国范围内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方面的首部地方性法规,《条例》的出台对于预防残疾发生、减轻残疾程度,保障残疾人享受综合性康复服务,促进残疾人平等、充分地参与社会生活,规范引导我县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事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关于做好<山东省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学习宣传落实工作的通知》(鲁政函〔2022〕65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22—2025年)的通知》(鲁政办发〔2022〕11号)文件,要求县内有关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贯彻实施《条例》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条例》的基本内容和精神实质,将《条例》各项规定落到实处。此外按照《关于确定贯彻落实<山东省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重点联系地区的通知》(鲁残工委办函〔2023〕3号)中“结合实际,制定本地残疾预防行动计划”的要求,制定本行动计划。

二、决策依据

该文件依据《山东省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32号公告)、《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22-2025年)的通知》(鲁政办发〔2022〕11号)、《关于确定贯彻落实<山东省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重点联系地区的通知》(鲁残工委办函〔2023〕3号)等文件制定。

三、出台目的

通过政策的实施,到2025年年底,全县残疾预防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全人群、全生命周期残疾预防服务网络更加健全,人民残疾预防素养显著提高,主要致残因素得到有效防控,残疾康复服务状况持续改善,残疾预防各项任务全面落实,主要指标位于全市前列,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得到更多保障。

四、重要举措

(一)目标任务明确。到2025年年底,全县残疾预防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全人群、全生命周期残疾预防服务网络更加健全,人民残疾预防素养显著提高,主要致残因素得到有效防控,残疾康复服务状况持续改善,残疾预防各项任务全面落实,主要指标位于全市前列,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得到更多保障。

(二)主要指标量化具体。


领域 残疾预防主要指标 2020年 2025年
残疾预防知识普及行动 1 重点人群残疾预防知识普及率 >90%
出生缺陷和发育障碍致残防控行动 2 婚前医学检查率 >70% >80%
3 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目标人群覆盖率 >85% >88%
4 孕产妇系统管理率 >90% >92%
5 产前筛查率 >75% >90%
6 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率 ≥98% ≥99%
7 新生儿听力筛查率 >98% >98%
8 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 >90% ≥92%
疾病致残防控行动 9 高血压患者基层规范管理服务率 >60% ≥65%
10 2型糖尿病患者基层规范管理服务率 >60% ≥65%
11 百万人口白内障复明手术率 >200 >350
12 以社区为单位心理咨询室或社会工作室建成率 >80%
13 登记在册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规范管理率 >85% >87%
14 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 >90% >90%
15 控制和消除重大地方病的乡镇 >95% >95%
16 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率 ≥90%
伤害致残防控行动 17 生产安全事故发生起数 比2016年下降10%以上 比2020年下降10%以上
18 声环境功能区夜间达标率 80.1% 达到85%
康复服务促进行动 19 每10万人口康复服务医师人数 达到8人
20 65岁以上失能老年人健康服务率 >80%
21 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的乡镇 >80%
22 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的乡镇的居家患者接受社区康复服务比率 >60%
23 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覆盖率 >90% >95%
24 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率 >85% >95%
25 公共建筑无障碍设施建设率 100%


备注:“十三五”期间未开展数据统计工作的指标2020年数据标注为“—”。

(三)主要任务分解细化。《行动计划》提出了五大主要行动,并对每项行动任务进行了分工细化分解,明确牵头单位和相关配合单位。保障各项任务得到有效实施。

1.残疾预防知识普及行动。成立残疾预防专业队伍。加强重点人群普及残疾预防知识。组织实施重点宣传教育行动。提升公众残疾预防技能。

2.出生缺陷和发育障碍致残防控行动。加强婚前、孕前保健。做好产前筛查、诊断。加强儿童早期筛查和早期干预。

3.疾病致残防控行动。提升慢性病防控能力。提升社会心理服务和精神疾病治疗水平。加强传染病和地方病科学防控能力。提高职业病监管、预防和救治能力。

4.伤害致残防控行动。加强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加强道路交通和运输安全管理。加强工伤预防。加强儿童伤害和老年人跌倒致残防控。增强防灾减灾能力。加强农产品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保障饮用水安全和加强空气、噪声污染治理。

5.康复服务促进行动。加强和改善康复医疗服务。提升残疾人康复服务质量。加强长期照护服务。全面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

(四)保障措施具体有效。《行动计划》从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技术支撑体系、做好宣传引导三个方面确保残疾预防工作推进落实,明确县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本行动计划,强调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抓好落实。

解读单位:沂南县残疾人联合会

咨询电话:0539-7907306

咨询地址:沂南县银杏路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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