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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wgxj/2024-0000139 公开目录 文字解读
发布机构 沂南县文化和旅游局 发布日期 2024-04-2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标  题 文字解读:《2024年度沂南县旅游团队奖励办法》

文字解读:《2024年度沂南县旅游团队奖励办法》


一、政策背景

沂南县有A级景区14家,其中4A级景区6家,有着丰富多样且独具特色的旅游资源,涵盖了自然景观、历史文化遗迹、红色旅游等。近年来,随着旅游业的蓬勃向好以及旅游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我县不断提升自身旅游品牌形象,通过吸引更多旅游团队来开拓市外旅游客源市场,以此提升过夜游客接待量和旅游综合收入。在此背景下,我县研究制定《2024年度沂南县旅游团队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旨在通过政策激励手段,充分调动旅游企业的积极性,推动我县旅游业向更高质量、更具竞争力的方向发展。

二、政策依据

主要依据《关于释放旅游消费潜力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国办发〔2023〕36号)、《临沂市进一步提振扩大消费的若干政策措施》(临政办发〔2023〕18号)、《临沂市进一步提振扩大消费的若干政策文旅领域实施细则》(临文旅发〔2024〕1号)等文件编制。

三、主要目的

主要是提振沂南文旅消费,激励旅游企业在国内外旅游市场积极宣传沂南县旅游资源和旅游产品,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拓展客源。通过旅游团队带动沂南餐饮、住宿、购物、娱乐等多个旅游消费环节的协同发展,促进旅游消费升级。借助奖励政策引导旅游企业开发更多高品质、多元化的旅游产品和服务,满足不同游客群体的需求,提高游客人均消费,从而拉动沂南旅游经济的增长。

四、创新举措

与市《2024年度临沂市旅游团队奖励办法》相比,我县《办法》的创新之处在于:

一是允许旅游团队自由选择申报合适奖励。旅游团队如符合多种奖励类型标准,可自由选择适合的奖励申报。例如:某团队同时符合中小学生研学团队和省内市外汽车大巴团队标准,可自由选择其一奖励类型申报,但不可重复奖励,保证了奖励的公平性和有效性。

二是允许旅游团队跨区申请多项奖励。只要旅游团队符合相关奖励条件,在申请本县奖励的同时,不影响其申请市区或其他县区奖励。例如:某团队组织了多日游到临沂市、沂南、沂水等地游玩,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同一团队申请沂南县奖励可同时申请其他地区奖励,为旅游企业提供了更多的盈利机会。

三是放宽旅游团队停靠位置限制。与市《办法》中明确规定旅游专列和火车(高铁)团队必须在临沂境内停靠不同,我县《办法》放宽了对旅游团队停靠位置的地域限制,旅游团队可根据实际情况和行程安排,自由选择最适合的停靠位置,为旅游团队提供更多的选择和更优质的旅游体验,提高旅游团队对我县旅游业服务质量的认同感。

通过实施本《办法》,能够在提升我县旅游团队接待量、促进旅游消费升级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为我县旅游业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解读单位:文化和旅游局

咨询电话:0539-3228107

咨询地址:沂南县四馆一中心东楼二楼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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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度沂南县旅游团队奖励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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