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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ycj/20261105-00002 公开目录 文字解读
发布机构 沂南烟草局 发布日期 2026-11-0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标  题 文字解读:《沂南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布局管理规定》

文字解读:《沂南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布局管理规定》


一、出台背景

烟草制品零售点布局管理直接关系国家利益和消费者利益,关系未成年人保护和控烟履约,也关系零售许可资源配置的公平与效率。我县2024年出台的《沂南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布局管理规定》,施行以来在规范零售市场秩序、优化零售点布局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随着县域城乡规划、人口分布、消费结构和零售业态变化,该规定在应对新情况、新问题时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市场单元设置相对原则,特殊市场单元类型不够明确,规划数量与县域市场容量测算衔接不够充分;二是许可资源配置主要采用轮候排序、“退一进一”方式,申请人排队周期和预期不够稳定,许可资源投放的集中度和透明度有待提升;三是优抚政策对象范围、适用条件和扶持分档不够精细,存在政策套利风险;四是品牌连锁便利店、大型商业设施等业态发展较快,原规定对品牌连锁缺乏专门安排,对大型商业设施表述需进一步规范等。2026年2月,山东省烟草专卖局印发《山东省烟草专卖局关于优化烟草制品零售点布局规定的指导意见》(鲁烟专〔2026〕10号)。根据省、市工作要求,县烟草专卖局起草《沂南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布局管理规定》,面向社会消费者、卷烟零售户和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并按照法定程序履行听证会,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建议,在此基础上修订《沂南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布局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二、制定依据

《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37号)《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烟法〔2020〕205号)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结合沂南县实际制定。

三、出台目的

《规定》旨在进一步规范烟草制品零售市场经营秩序,优化零售点布局,公平高效配置许可资源,落实未成年人保护和控烟履约要求,服务社会、均衡发展。通过明确市场单元、规划数量、集中时点放号、间距控制、优抚政策、特殊情形许可和负面清单等制度安排,实现“布局有规划、审批有标准、投放有节奏、优抚有边界、执行有依据”,减少许可审批中的不确定性,提升零售户和申请人的政策预期,促进零售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四、修订主要内容

(一)市场单元调整整合。将原《规定》中依据行政村、社区为界限的310个标签化市场单元,优化为以街道、乡镇为界限的15个基本市场单元,新增大型商业综合体、省级以上景区、车站等特殊市场单元。相比原《规定》“较为稳定、相对独立的区域”,新《规定》的市场单元边界更清晰,特殊区域覆盖更明确,有利于统一标准、规范开展零售点布局管理。

(二)许可资源配置方式调整。新《规定》对许可投放模式作出调整,将原《规定》轮候排序、“退一进一”方式,改为集中时点放号模式。新《规定》根据消费需求、市场变化,将零售点数量、投放许可数量及分布报上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并对外发布,后按照统一部署组织集中时点放号,申请人在同一时段内抢占有效号源,取得受理资格。相较原有轮候排序方式,该方式许可投放节奏更可控、办理时限更明确。

(三)优抚政策精准化。原《规定》优抚对象表述笼统,包含残疾人、军烈属、退役军人等,统一为首次自营间距放宽50%,优抚对象都要和普通申请人一样参与排队轮候。新《规定》对优抚对象清单精准界定,保留四类对象,并实行差异化优待,对因公牺牲的军烈属、因公致残的退役军人适用不同的放宽条件,对残疾人规定具体的伤残认定等级。《规定》新增4条硬性约束,要求优抚持证主体不得随意变更,保障优待政策精准惠及符合条件人员本人。《规定》新增10家以上品牌连锁便利店间距优待政策,适度放宽间距要求,但仍要受市场单元投放数量管控。同时,《规定》取消了营业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的宾馆、饭店、酒楼、度假村间距不受限制的优待,该类场所办证须执行常规间距标准。

(四)特殊情形许可调整。与原《规定》相比,新《规定》明确对持证人因政策变更或政府规划等原因迁址后继续经营的,许可条件由原来不受市场单元容量、间距双重限制,收紧为不受市场单元容量限制,但仍须遵守零售点间距要求。同时,新增特定经营者在原经营地址继续经营时,并满足特定条件可重新申领许可证的两类重办优待情形。

(五)业态负面清单动态调整。新《规定》明确不予设置零售点业态共35类。与原《规定》相比,清单新增通讯器材、家电家具、洗浴足疗、化妆洗涤、美甲纹身、图书报刊、图文打印、文玩古董、农机汽贸、婚丧祭祀、生鲜屠宰、海鲜水产、宠物医服、烘焙加工、水吧饮品等。通过优化负面清单,从严把控准入关口,减少烟草经营点位无序延伸,压实未成年人保护、控烟履约要求,促进零售业态布局更加科学合理。

五、适用范围

《规定》只在沂南县烟草专卖局管辖的范围内生效,用来规范卷烟零售网点的布局设置。原《规定》提出电子烟不适用布局规则管理,新《规定》新增雪茄烟,提出电子烟、雪茄烟均不适用本《规定》的管理要求。同时,除经营场所的安全要求和中小学、幼儿园周围限制规定外,本《规定》不溯及已持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零售户。

解读单位:沂南县烟草专卖局

咨询电话:0539-3221512

咨询地址:沂南县界湖街道团山路2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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