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ynxrmzf/2018-00039018 | 公开目录 | 文字解读 |
发布机构 | 沂南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 | 2017-04-1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标 题 | 关于对沂南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解读 |
按照沂南县政府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制度有关要求,现就《沂南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制定的相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预案》修订背景 原《预案》于2013年发布,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环发〔2010〕113号)文件第二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根据实际需要和情势变化,依据有关预案编制指南或者编制修订框架指南修订环境应急预案。环境应急预案每三年至少修订一次”要求,需要对原《预案》进行修订。 二、《预案》修订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山东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临沂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沂南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沂南县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修订本《预案》。 三、主要内容 《预案》主要包括六部分内容,分别是:总则、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预防和预警、应急响应、应急保障、附则。 1、总则部分包括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和工作原则等内容; 2.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部分包括指挥部的组成与职责、指挥部办公室的设置和职责、现场指挥机构组织与职责、指挥部专家工作组组成与职责等相关内容,明确了各机构、相关部门和单位的职能职责,确保紧急状态下保障应急工作的有序开展,使各项保障任务真正落到实处; 3.预防和预警部分包括信息监控、预防工作、预警及措施、预警支持系统等内容; 4.应急响应部分分别对分级响应、信息报告、先期处置、现场应急处置、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安全防护、应急终止后期处置环节作出了相应规定; 5.应急保障部分主要包括资金保障、装备保障、通信保障、人力资源保障、技术保障、应急资源管理、预案的宣传培训和演练工作、应急能力评价; 6.附则就一些专有名词作了解释,规明确了责任追究规定,并对预案管理与更新、预案实施时间作出了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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