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ynxrmzf/2018-00039031 | 公开目录 | 文字解读 |
发布机构 | 沂南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 | 2018-03-1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标 题 | 关于对《2018年建筑业税收清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解读 |
为全面摸清我县建筑业税源底数,进一步掌握我县建筑业整体情况,规范建筑业行业整体管理水平,完善税收监控管理方式,加强建筑业的征收管理,有效推进税制改革,更好地促进我县建筑行业规范有序发展,决定在全县组织开展建筑业专项税收清查,为确保本次专项清查工作顺利实施,制定工作实施方案。 《沂南县2018年建筑业税收清查工作实施方案》主要包括四部分内容,分别是本次清查工作的目的意义、时间安排与清查组织方式、清查范围、重点和工作要求。 本次清查工作实施的相关要求如下: 1、严明工作纪律。清查人员要认真遵守检查工作纪律,严格请销假制度;严格遵守廉洁制度的相关要求,确保清查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对违规违纪行为和不严格履行检查责任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边检查边入库。对本次清查的税款及时组织入库,对企业欠缴税款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催缴,边检查、边入库。对情况复杂或拒不配合检查的单位,启用稽查程序,涉嫌犯罪的,及时移交司法机关。 3、做好工作衔接配合。清查中,各部门做好相互沟通、相互印证,搞好衔接配合;做到沟通及时、信息全面、齐心协力,全面摸清建筑企业税源底子,进一步规范建筑企业税收管理,确保本次专项清查工作高质量完成。 4、建立长效管理机制。通过本次清查,有效建立部门之间信息交换、协税护税机制,每月定期将建筑业立项审批信息传递税务部门,建立全县建筑业信息管理台账,以信息管税有效促进全县建筑业精细化管理水平,助力三宜沂南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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