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ynxrmzf/2018-00039035 | 公开目录 | 文字解读 |
发布机构 | 沂南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 | 2017-06-2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标 题 | 对《做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工作方案》的解读 |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民政厅等部门关于做好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鲁政办发〔2016〕77号)、《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打赢脱贫攻坚战行动方案>的通知》(临办发〔2016〕14号)、《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民政局等部门关于做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临政办发〔2017〕6号)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方案》,切实做好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的有效衔接,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坚持应扶尽扶。坚持应保尽保。坚持动态管理。坚持资源统筹。 到2017年12月底前,将我县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按照政策规定及程序全部纳入农村低保范围,对纳入建档立卡范围的农村低保对象给予政策扶持,确保到2018年我县现行扶贫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 统筹资源,综合施策,加强政策衔接。完善农村低保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经济状况核查认定机制,加强对象衔接。健全最低生活保障动态调整机制,加强标准衔接。对农村低保家庭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施动态管理,加强管理衔接。实现低保和扶贫开发数据共享,加强信息衔接。 保障措施:建立沟通机制、完善资金保障、提高工作能力、强化督导检查、强化舆论引导。 相关文章: 沂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做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工作方案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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