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ynxrmzf/2018-00039064 | 公开目录 | 文字解读 |
发布机构 | 沂南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 | 2015-08-2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标 题 | 《沂南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取消行政审批事项和承接上级政府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等项目的通知》 |
2015年以来,沂南县政府承接省市政府下放行政审批事项23项,按照《山东省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管理办法》、《临沂市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管理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2015年第一批省级削减行政审批事项和承接国务院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等项目的通知》(鲁政字〔2015〕152 号)、《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2015年第一批调整取消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临政字〔2015〕60号)、《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公布市级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的通知》(临政字〔2015〕104号)、《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2015年第二批调整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和承接省政府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等项目的通知》(临政字〔2015〕106号)要求,结合县政府部门权力运行实际,对县级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新增、取消或承接行政审批事项,经本级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后,由县编办及时调整《目录》;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新增行政审批事项,或因设定依据已经失效、废止或修改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经县审改办审核完毕,按程序调整《目录》,并将《目录》调整情况报市审改办备案;未纳入《目录》的事项不得实施。 动态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将有效提高审批透明度,加强对行政审批行为的监督,切实方便群众办事。 |
【下载Word】 【下载PDF】 【打印文章】 【关闭窗口】 |
主办:沂南县人民政府 承办:沂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mail:ynxzfwz@ly.shandong.cn 中文域名:沂南县人民政府.政务
网站标识码:3713210015 鲁ICP备05028929号 鲁公网安备3713210237137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