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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mzj1/2019-0000048 公开目录 文字解读
发布机构 沂南县民政局 发布日期 2019-11-1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标  题 解读:《关于加快公益性公墓建设深化惠民殡葬改革的实施方案》

方案出台背景:

为进一步推进殡葬改革,规范公益性公墓建设,解决公墓建设分布零散、管理不便等问题,根据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民政部等九部门《关于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指导意见》(民发〔2016〕21号)、临沂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公益性公墓建设的实施意见》(临政办字〔2017〕180号)和市惠民殡葬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关于加快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临惠民殡葬组〔2019〕1号)等有关规定,县里出台了《关于加快公益性公墓建设深化惠民殡葬改革的实施方案》,成立殡葬惠民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和公益性公墓建设工作专班,召开了全县殡葬改革工作推进会议,专门安排部署公益性公墓建设工作。提出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满足群众殡葬需求、提升殡葬公共服务能力为目标,坚持政府主导、群众主体、党员干部带头、公益普惠、系统推进原则,统筹移风易俗、节约土地、保护环境,加快公益性公墓建设和生态安葬模式推广,推动宜业宜居宜游沂南建设。

全县公益性公墓建设工作的任务目标全县要建设公益性公墓穴位43588个,各乡镇(街道、开发区)按照任务分配完成建设任务。5月31日前,全面完成公墓选址和规划设计并报专班备案。7月31日前全部建设完成,全县公益性公墓管护机制、使用办法、维护人员全部到位。下半年适时全部使用。

开展全县公益性公墓建设工作有哪些基本原则一是政府主导。坚持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亲自抓、亲自推,乡镇(街道、开发区)是公益性公墓规划建设的主体,民政部门负责公益性公墓的管理维护工作,构建政府主导、民政牵头、乡镇实施、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二是群众主体。坚持便民惠民,在公益性公墓选址、规划、设计、建设、管理、使用等方面都要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综合考虑自然环境、交通条件、传统习俗,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切实提高群众的认可度、满意度。三是党员干部带头。由纪检组织部门出台倡树文明新风具体办法,督促其在殡葬改革中走在前列,带头响应殡葬改革政策,做给群众看,领着群众改,发挥好示范表率和正向引领作用。四是普惠公益。突出公益属性,严禁经营性收费,严禁搞承包经营和商业合作。面向全民免费提供安葬墓位,杜绝攀比、奢靡之风,做到公墓安葬免费,后续服务不收费。五是系统推进。坚持公益性公墓规划、建设、使用、管理并重,统筹做好殡葬改革的制度设计、组织实施、资金保障、督导等工作,完善常态、长效机制。坚持公益性公墓建设与惠民殡葬改革一体推进,兼顾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确保公墓惠民、改革利民、群众评价高。

公益性公墓的规划要求和建设标准公益性公墓的规划要求:一是规划规模,原则上每个乡镇(街道、开发区)规划公墓不超过5处,每处建设墓穴满足10年需求,适当考虑散葬墓地搬迁需求,为下一步推行花葬、树葬等生态安葬预留一定建设空间。二是新规划公墓必须符合城市建设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生态环保规划,不得占用基本农田。三是已经建设的公墓要根据覆盖人口要求和新的建设标准,制定规范提升方案。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做好规划选址把关。

公益性公墓的建设标准:农村公益性公墓单穴0.5平方米,双穴0. 8平方米,每亩地规划建设双穴不少于200套(400个穴位);地上不留坟头,地下部分可用砖砌或石材,墓碑必须采用卧碑,碑体长度不超过70厘米,碑宽不超过50厘米,后壁厚度不超过15厘米,倾斜度不超过15度,墓穴间距不超过60厘米;墓区内禁止建造豪华墓、宗族墓;墓前通道可铺设彩砖或硬化,宽度不超过1米,并搞好墓区绿化,绿化覆盖率要达到80%以上;有简易围墙,公墓内配建祭祀区,祭祀区内配设焚烧池,墓区严禁香火。公墓要由镇村安排专人管理并建立公墓档案,规模较大的公墓可配建看护房。

要提高建设标准,保证建设质量,按照景观化、园林化的标准,做到“一处公墓就是一处公园、一片陵园就是一片园林”。

公益性公墓管理使用方面有哪些要求公墓建成后,安放墓位要严格按顺序依次安放,不得提前挑选。各乡镇(街道、开发区)要健全公墓管理机制,配备专人做好公墓管理工作,对公共祭祀区和防火设施等进行维护、修缮,保持墓区环境优美和墓穴完好整洁,要建立健全档案管理机制,有关档案要长期保存。民政部门要健全殡葬行业规范,加强公墓管理,完善年检和定期通报等工作制度,推动引导公墓向绿色生态方向发展;规范殡仪馆运营服务标准和流程,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卫健部门要规范医院太平间管理,配合殡仪馆做好遗体管理和接运。民宗部门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指导少数民族、宗教场所和宗教界人士做好殡葬工作。

公益性公墓建设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调整充实县惠民殡葬工作推进领导小组,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推进惠民殡葬改革;成立公益性公墓建设工作专班,由县委副书记徐涛、县北大山林场(国有林场总场)场长刘长安牵头开展工作,设立综合协调组、规划审核组、宣传组、督导组,集中推进公益性公墓建设。

(二)严格工作制度。建立集中办公制度,工作专班抽调人员到惠民殡葬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集中办公。建立会商制度,定期召开相关部门、乡镇(街道、开发区)参加的例会,通报工作进度,对推进过程中出现的困难问题,由专班、部门、乡镇相关人员进行会商,提出解决办法。建立重点问题交办制度,对工作推进面上遇到的共性难题由专班领导向相关部门责任人进行交办并限期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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