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gxj/2020-0000136 | 公开目录 | 文字解读 |
发布机构 | 沂南县文化和旅游局 | 发布日期 | 2020-11-1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标 题 | 文字解读:《关于公布第五批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 |
文字解读:《关于公布第五批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 一、政策背景 沂南县是一个文物大县,在沂南县境内分布着大量的古文化遗址和古墓葬,目前已知的共有358处古文化遗存,已有106处被各级政府公布为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其中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处(3个点),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1处(20个点),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6处(17个点),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66处,还有252处为一般文物点。 二、决策依据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17号)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保护好辖区内的文物古迹。 三、出台目的 为了切实加强对县域内古文化遗存的管理以及文物保护工作。 四、重要举措 县政府公布我县苗得雨故居等10处文化遗存为第五批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根据文物保护“五纳入”、“四有”要求,为设立建控地带,划定保护范围,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进行原址保护。 相关文章: 沂南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五批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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