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jtj/2024-0000004 | 公开目录 | 简明问答 |
| 发布机构 | 沂南县教育和体育局 | 发布日期 | 2023-08-07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标 题 | 简明问答:《2022年调整退养民办教师退养补助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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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明问答:《2022年调整退养民办教师退养补助费》 1、该通知的决策依据有哪些? 答:决策依据主要有《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2022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鲁人社发〔2022〕16号)、《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提高退养民办教师待遇的通知》(临政办字〔2019〕90号)。 2、本次民办教师退养补助费的定额调整是什么,与去年相比有什么变化? 答:定额调整办法为每人每月增加43元,与去年的每人每月65元相比有所下降。 3、本次基本退养费调整如何计算? 答:本次调整基本退养费一律计算到元,总额不足1元的按1元增加。 4、该通知与去年相比还有什么变化? 答:今年在挂钩调整的调整方法上还有变化,月增加额由本人基本退养费的1.2%增加为本人基本退养费的1.26%。按核定的教龄分段确定的月增加额也有变化,其中,对15年(含)以下的部分,每满1年,月增加由1元变为1.3元;16年以上至25年的部分,每满1年,月增加由1.3元变为1.5元;26年以上至35年的部分,每满1年,月增加由1.6元变为1.7元;36年以上至45年的部分,每满1年,月增加与去年持平,为1.9元;46年以上的部分,每满1年,月增加由2.2元变为2.1元。 5、本次调整退养费由哪些部门组织实施? 答:各乡镇(街道)按照县统一部署,制定工作实施方案,确保将退养民办教师相关待遇落实到位。 解读单位:沂南县教育和体育局 咨询电话:0539-3221815 咨询地址:沂南县人民路22-1号 相关文章: 沂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2年调整退养民办教师退养补助费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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