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zgzfj/2020-0000203 | 公开目录 | 简明问答 |
发布机构 | 沂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发布日期 | 2019-03-1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标 题 | 简明问答:沂南县城市停车设施管理办法 |
沂南县城市停车设施管理办法简明问答 一、为什么要规划停车设施 近年来,随着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我县汽车保有量迅猛增加,停车难的问题日益突出,一是停车设施供给结构不合理,公共停车设施建设速度远远跟不上汽车的增长速度,供需矛盾紧张;二是城市停车设施得不到高效使用, 城市道路停车泊位使用率和周转率较低,公共办公区域白天停车难和住宅小区夜间停车难的问题普遍存在;三是城市停车智能化、信息化滞后,城市停车产业与互联 网融合发展欠缺;四是停车管理秩序混乱,城市道路、居住区内以及其它公共场所乱停车、私设停车障碍等违反停车管理秩序的现象,严重影响居民生产生活和城市 交通等。这些问题的存在引发了很多管理上的难题,城市停车管理缺乏有效的管理措施和制度支撑,亟须通过政府立法为城市停车管理工作提供法律保障。 二、停车设施如何规划管理? 一是发挥规划的引领作用。及时编制城市停车设施专项规划,并按年度制定公共停车设施建设计划。二是强化了建设工程停车配建规定。规定建筑项目应当严格执行沂南县建设项目停车配建标准,不符合规划设计条件和配建标准的,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不予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三是充分利用闲置土地资源,解决停车问题。对符合条件的待建土地、空闲地块等,由县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审定,可以依法建设临时停车设施和临时公共充换电站。 三、停车设施怎么建设管理 一是公共停车实施实行县乡分级筹资建设、分级管理运营。二是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建设、经营公共停车设施,逐步形成投资多元化、经营规模化、管理专业化的产业格局。三是强调了配建停车设施必须遵循“三同时”原则。配建停车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和交付使用。四是积极推动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四是推动停车信息化、智慧化建设。 |
【下载Word】 【下载PDF】 【打印文章】 【关闭窗口】 |
主办:沂南县人民政府 承办:沂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mail:ynxzfwz@ly.shandong.cn 中文域名:沂南县人民政府.政务
网站标识码:3713210015 鲁ICP备05028929号 鲁公网安备3713210237137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