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jtj/2022-0000034 | 公开目录 | 政策文件 |
发布机构 | 沂南县教育和体育局 | 发布日期 | 2022-04-0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标 题 | 【教育政策】沂南县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加强教育督导宣传工作的通知 |
各乡镇(街道)初级中学、中心小学、中心幼儿园,县直各学校(幼儿园): 按照市教育局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全县教育督导宣传工作,总结推广各单位典型经验做法,充分交流展示我市、我县教育督导工作改革发展取得的成效,不断扩大教育督导社会影响力,着力提升教育督导水平,现就加强教育督导宣传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对教育督导宣传工作的认识 教育督导宣传是教育督导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教育宣传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教育督导宣传工作,对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县对教育工作的部署要求,全面及时准确反映全市、全县教育督导工作开展情况,展现各学校教育督导推动教育改革和高质量发展的典型经验及创新做法以及营造良好舆论氛围,促进教育督导工作健康发展等均具有重要意义。 二、加强教育督导信息宣传材料报送 (一)广泛组织发动。各学校、幼儿园要组织发动教育管理干部、教科研人员、责任督学、教师等积极参与、踊跃投稿。 (二)提高材料质量。各单位要对报送材料严格审核把关,做到主题鲜明、文题相符、语言规范、文字简练、事例突出,涉及数据和图片须真实准确,计量单位使用符合国家规范。 (三)实行定期通报。建立教育督导宣传月通报制度。县政府教育督导室每月对各单位教育督导信息宣传及典型材料报送和市局采用情况进行通报。 三、有关工作要求 (一)报送内容。各单位在深化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教育教学管理评价和“五项管理”“双减”工作落实、加强责任督学挂牌督导、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开展教育质量监测等方面的典型做法及相关研究成果。重点围绕本单位教育督导改革发展中具有创新性、典型性、前瞻性和示范性措施办法,搞好提炼总结,形成质量较高、有借鉴参考价值的典型材料向县教体局督导室报送。 (二)报送要求。自2022年4月始,每月20日前集中报送一次,数量限报1篇,每篇500-2000字,可图文并茂,以Word形式发教体局督导室邮箱:yndds@126.com (三)宣传推广。各单位报送材料经审核后,将上报市教育督导室,由市教育局督导室择优推送《山东教育报》“教育督导”专栏、市教育局网站、临沂教育工作简报等媒体平台刊载。 (四)结果运用。根据全年度各单位报送材料和市局采用情况,计入年终督导成绩,并在教育督导评先树优时予以倾斜。 沂南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2年4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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