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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jxj/2021-0000003 公开目录 环境监督检查情况
发布机构 沂南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发布日期 2021-01-0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标  题 关于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及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察(11)整改情况公示

关于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及大气污染

防治专项督察(11)整改情况公示

 

    加强化工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问题排查整治,确保所有已认定化工园区污水处理设施符合标准要求。根据《山东省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销号工作规定》要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察(11)已完成整改工作,现予以公示。

一、 整改内容

为推进化工产业转型集约发展,整改方案明确,组织实施化工园区认定。省政府 2017年10月印发《山东省化工园区认定管理办法》,要求园区应具备集中统一的污水处理设施。但“回头看”发现,省化工专项行动办公室作为化工园区认定工作的牵头部门,未严格落实管理办法相关要求,部分明显不符合要求的化工园区顺利通过认定。如淄博市张店东部化工区、菏泽市曹县化工产业园等至今未建成污水处理设施,但均通过了化工园区认定。

二、 整改目标

加强化工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问题排查整治,确保所有已认定化工园区污水处理设施符合标准要求。

三、 整改情况

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察问题整改要求,对沂南县化工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进行排查。沂南化工园区(沂南密胺产业园)于2019年1月,经山东省人民政府认定为省级专业化工园区,园区内建有设计日处理能力4万吨的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能力满足需要。园区污水处理情况如下。

园区污水处理厂位于开发区开元路与樱花路交汇处开元路10号,占地约61亩,总投资约6500万元。项目采取BOT合作方式,由沂南首创水务有限公司负责该项目的建设及运营,由山东丽泽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负责我厂出水在线的维护管理。该厂总设计规模4万吨/日,一期建设规模2万吨/日,采用A²/O+深度处理工艺。该厂2013年5月开工建设,2014年7月14日经市环保局试运行批复,正式试运行。

 

         沂南县化工产业安全生产转型升级

         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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