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mzj1/2023-0000206 | 公开目录 | 社会福利政策 |
发布机构 | 沂南县民政局 | 发布日期 | 2024-12-2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标 题 | 沂南县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明白纸 |
沂南县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明白纸 一、保障范围 (一)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为具有沂南县户籍且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的残疾人。 (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为具有沂南县户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无生活自理能力,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智力、精神、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残疾人和多重残疾人。 二、申请程序 (一)线上申请: 1.残疾人可通过登录国家政务服务平台(http://gjzwfw.www.gov.cn/)及其移动端、民政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https://zwfw.mca.gov.cn/)及其移动端“民政通”(通过手机微信、支付宝、百度APP搜索“民政通”访问)等终端全程在线提交申请、查询、修改残疾人两项补贴证明材料; 2.也可以通过下载“爱山东”APP,进行线上申请办理。 (二)线下申请:残疾人“两项补贴”以自愿申请为原则,由残疾人向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便民服务大厅民政业务受理窗口提交书面申请。残疾人的法定监护人,法定赡养、抚养义务人,所在村民(居民)委员会或其他委托人可以代为办理申请事宜。 申请残疾人“两项补贴”应持有残疾人证,填写《山东省沂南县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审批表》、签订《山东省沂南县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告知承诺书》。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受理、审核、审定补贴材料,县级民政部门会同县级残联对合格材料报同级财政部门申请拨款。 三、补贴标准 2024年起,一、二级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每人每月187元;三、四级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每人每月146元。 一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每人每月168元;二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每人每月140元。 四、资金发放 补贴按月发放,发放采取社会化形式,由财政部门根据县民政部门和残联审定的发放名单金额,按月通过金融机构转账存入残疾人一本通银行账户。注意:自2023年4月1日起,沂南农商银行对于单笔交易500元(不含)以下的动账将不再发送短信提醒。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经济困难老年护理补贴、因公致残护理费、离休干部护理费与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择高申领、不得重复。 (二)残疾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和重点困境残疾儿童不得申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符合条件的,可申领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三)特困供养保障人员、领取工伤保险生活护理费的残疾人不得申领残疾人两项补贴。 (四)2022年11月12日起,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可以同时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和“阳光家园”计划托养服务。 (五)企业自主发放的生活补贴(津贴)、护理补贴(津贴)不影响申领残疾人两项补贴。 (六)残疾人两项补贴不计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收入。 (七)残疾人退出低保、低保边缘家庭范围,残疾人死亡、户籍迁出、残疾人证过期、残疾人证冻结、残疾人证注销等不再符合补贴条件的,次月停止发放补贴。 (八)对享受补贴期间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需在监狱服刑的残疾人,自判决生效次月停发补贴,服刑期满后符合条件的可重新按照程序申请补贴。 六、咨询方式 (一)现场咨询:乡镇(街道)民政部门。 (二)电话咨询: 界 湖 0539-7323916 依 汶 0539-3801581 马牧池 0539-2659059 孙 祖 0539-3312122 岸 堤 0539-3741788 双 堠 0539-3711009 张 庄 0539-3641032 青 驼 0539-3661070 砖 埠 0539-3621059 大 庄 0539-8471157 辛 集 0539-3541299 湖 头 0539-3882161 苏 村 0539-3850397 铜 井 0539-7900512 蒲 汪 0539-37200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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