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ynxylbzj/2019-0000028 | 公开目录 | 补贴管理 |
发布机构 | 沂南县医疗保障局 | 发布日期 | 2019-08-1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标 题 | 沂南县2019年第二季度医疗救助信息公示 |
一、沂南县医疗救助制度 1、救助范围:一是重点救助对象: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人员、孤儿、困境儿童;二是建档立卡的贫困户;三是低收入救助对象:家庭人均纯收入在当地低保标准1.5倍以内的低收入家庭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和重病患者(具体标准以民政部门公布的为准);四是因病致贫家庭重病患者:患重大疾病,自负医疗费用超过家庭总收入,家庭基本生活困难的重病患者;六是苯丙酮尿酸尿症患者特食费用。 2、救助内容:一是资助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二是开展住院救助;三是开展特殊病种门诊救助;四是对苯丙酮尿酸尿症患者特食救助。 3、救助标准及申请程序:对于重点救助对象可在医疗救助定点医疗机构享受“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其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在出院结算时,申请人只需支付个人负担的剩余费用即可,目前,重点救助对象政策范围内自负救助比例不低于70%,年封顶线为1万元。未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重点救助对象及其他困难群众申请医疗救助,需要按照当地人民政府关于医疗救助政策的相关规定,按照个人申请、县医保局审批的程序办理,提交个人申请、身份证、户口本、诊断证明、住院凭证、医疗机构或各种保险报销凭证原件及村(居)委会或工作单位出具的证明等相关材料。 二、监督投诉电话 0539-3225319 三、2019年第二季度全县共实施医疗救助4386人次,发放医疗救助金4266079.52元。 附:沂南县2019年第二季度医疗救助明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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