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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syjj/2023-0000027 公开目录 抽查计划
发布机构 沂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3-04-1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标  题 沂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沂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序号

权责清单事项

抽查事项

检查对象

事项类别

抽查比例及频次

检查时间

检查主体

责任科室

1

对市场主体名称等登记事项的检查

营业执照(登记证)规范使用情况的检查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

一般检查事项

按照信用风险分类抽取,企业抽查比例为2.1%,个体户抽查比例为0.1%,农民专业合作社抽查比例为3%,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抽查比例为50%,抽查1次

3月-11月

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信用监管科

名称规范使用情况的检查

经营(驻在)期限的检查

经营(业务)范围中无需审批的经营(业务)项目的检查

住所(经营场所)或驻在场所的检查

注册资本实缴情况的检查

《国务院关于印发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明确的暂不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的行业企业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任职情况的检查

企业

法定代表人、自然人股东身份真实性的检查

2

对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公示信息的监督检查

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

一般检查事项

按照信用风险分类抽取,企业抽查比例为2.1%,个体户抽查比例为0.1%,农民专业合作社抽查比例为3%,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抽查比例为50%,抽查1次

3月-11月

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信用监管科

即时公示信息的检查

企业

3

对价格行为的监督检查

对经营者价格行为的监督检查

县属公办学校、幼儿园

一般检查事项

按照信用风险分类抽取,抽查比例不低于5%,抽查1次

11月底前

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价格监督科

4

对行政性、事业性收费的监督检查

对国家行政机关、授权行使行政职能的单位、事业单位收费情况的检查

县直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

一般检查事项

按照信用风险分类抽取,抽查比例不低于5%,抽查1次

11月底前

5

对直销活动的监督检查

对直销企业及其直销活动的监督检查

直销企业

一般检查事项

按照信用风险分类抽取,抽查比例不低于20%,抽查1次

3月-11月

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反不正当竞争科

6

对粮食经营活动中的价格违法行为的监督检查

对粮食经营活动中经营者价格违法行为的监督检查

国有粮食企业和基层粮库

一般检查事项

按照信用风险分类抽取,抽查比例不低于5%,抽查1次

3月-11月

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价格监督科

7

对拍卖活动的监督检查

拍卖活动经营资格的检查

企业、个体工商户

一般检查事项

按照信用风险分类抽取,抽查比例为100%,抽查1次

4月-11月

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市场科

文物经营活动经营资格的检查

企业、个体工商户

一般检查事项

按照信用风险分类抽取,抽查比例为100%,抽查1次

4月-11月

为非法交易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提供交易服务的检查

企业、个体工商户

一般检查事项

按照信用风险分类抽取,抽查比例为5%,抽查1次

4月-11月

8

对相关旅游经营行为的监督检查

对相关旅游经营行为的监督检查(对旅行社的检查)

企业、个体工商户

一般检查事项

按照信用风险分类抽取,抽查比例为5%,抽查1次

3月-11月

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市场科

9

对合同行为的监督检查

利用合同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的检查(对新车销售企业等的检查)

企业、个体工商户

一般检查事项

按照信用风险分类抽取,抽查比例为5%,抽查1次

3月-11月

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市场科

10

对广告的监督检查

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建立、健全广告业务的承接登记、审核、档案管理制度情况的检查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

一般检查事项

按照信用风险分类抽取,抽查比例参照年报信息公示抽查比例确定,抽查频次原则上每年1次,可根据工作实际确定

7月-11月

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广告科

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主发布相关广告的审查批准情况的检查

11

对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获证企业监督检查

工业产品获证生产企业

重点检查事项

按照信用风险分类抽取,企业抽查比例为20%以上(含20%),抽查频次原则上每年1次,可根据工作实际确定

3月-11月

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产品质量科

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

食品相关产品获证企业

重点检查事项

按照信用风险分类抽取,企业抽查比例为20%以上(含20%),抽查频次原则上每年1次,可根据工作实际确定

3月-11月

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产品质量科

12

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棉花、茧丝、毛绒、麻类等纤维及纤维制品实施监督检查

棉花等纤维收购、加工、销售、承储企业

重点检查事项

按照信用风险分类抽取,企业抽查比例为20%以上(含20%),抽查频次原则上每年1次,可根据工作实际确定

3月-11月

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产品质量科

13

对食品安全的监督检查

对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不含特殊食品)生产企业的行政检查

获证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不含特殊食品)生产企业

重点检查事项

按照信用风险分类抽取,生产企业抽查比例为1%,食品小作坊抽查比例为1%,抽查1次

3月-10月

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食品生产科

对食品小作坊监督检查

登记的食品小作坊

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食品生产科

对食品销售者的监督检查

食品安全风险等级为D级的食品销售者

重点检查事项

按照信用风险分类抽取,食品安全风险等级为D级的食品销售者抽查比例为5%,抽查1次

3月-10月

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食品流通科

餐饮服务经营者的行政检查

风险分级为C、D级的餐饮服务经营者

重点检查事项

按照信用风险分类抽取,抽查比例为1.5%,每年抽查1次

3月-7月

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餐饮科

小餐饮食品安全监督检查

小餐饮经营者

重点检查事项

按照信用风险分类抽取,抽查比例为0.1%,每年抽查1次

3月-7月

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餐饮科

对经营环节的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等特殊食品食品安全的监督检查

特殊食品经营企业

重点检查事项

按照信用风险分类抽取,抽查比例为1%,每年抽查1次

3月-10月

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食品流通科

14

对制造、修理、销售、进口和使用计量器具,以及计量检定等相关计量活动的监督检查(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的监督管理)

在用计量器具监督检查

医疗卫生机构

一般检查事项

按照信用风险分类抽取,抽查比例为4%

3月-11月

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计量认证科

使用安全防护工作计量器具的企业

按照信用风险分类抽取,抽查比例为5%

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计量认证科

粮食购销领域有关单位

按照信用风险分类抽取,抽查比例为5%

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计量认证科

加油站

按照信用风险分类抽取,抽查比例为10%

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计量认证科

眼镜制配场所

按照信用风险分类抽取,抽查比例为7%

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计量认证科

集贸市场和商场、超市

按照信用风险分类抽取,抽查比例为5%

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计量认证科

型式批准监督检查

进口计量器具经销商

按照信用风险分类抽取,抽查比例为2%

3月-11月

县市场监管部门

计量认证科

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及其他经营者

按照信用风险分类抽取,抽查比例为2%

15

对计量技术机构的监督管理

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专项监督检查

法定计量检定机构

按照信用风险分类抽取,抽查比例为5%

县市场监管部门

计量认证科

各级专项计量授权机构

按照信用风险分类抽取,抽查比例为20%

县市场监管部门

计量认证科

16

对商品量计量和市场计量行为的监督检查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国家计量监督专项抽查

生产销售企业

按照信用风险分类抽取,按照信用风险分类抽取,抽查比例为2%

县市场监管部门

计量认证科

17

对能源计量进行监督管理

能效标识计量专项监督检查

生产销售企业

按照信用风险分类抽取,抽查比例为10%

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计量认证科

18

对水效标识进行监督检查

水效标识计量专项监督检查

生产销售企业

按照信用风险分类抽取,抽查比例为30%

19

对推行法定计量单位监督检查

计量单位使用情况专项监督检查

综合类报纸

按照信用风险分类抽取,抽查比例为60%

3月-11月

县市场监管部门

计量认证科

20

对团体标准监督检查

社会团体自我声明公开的团体标准

社会团体

一般检查事项

按照信用风险分类抽取,自我声明公开的团体标准的3%,抽查1次

5月-11月

县市场监管部门

标准化科

21

对企业标准监督检查

企业自我声明公开的企业标准

企业

一般检查事项

按照信用风险分类抽取,自我声明公开的企业标准的1%,抽查1次

5月-11月

县市场监管部门

标准化科

22

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查

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查

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

一般检查事项

按照信用风险分类抽取,抽查比例为8%,抽查1次

3月-11月

县市场监管部门

计量认证科

23

对认证活动监督检查

自愿性认证活动监督检查

获证组织

一般检查事项

按照信用风险分类抽取,抽查比例根据监管实际确定,抽查1次

3月-11月

县市场监管部门

计量认证科

强制性产品认证活动监督检查

获证组织

一般检查事项

按照信用风险分类抽取,抽查比例根据监管实际确定,抽查1次

3月-11月

县市场监管部门

计量认证科

24

商标代理行为的检查

商标代理机构执业情况

经市场监管部门登记从事商标代理业务的服务机构(所)

一般检查事项

按照信用风险分类抽取,抽查比例为50%,抽查1次

3月-11月

县市场监管部门

知识产权科

25

商标使用行为的监督检查

商标使用行为的检查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

一般检查事项

按照信用风险分类抽取,抽查比例参照年报信息公示抽查比例确定,抽查频次原则上每年1次,可根据工作实际确定

3月-11月

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知识产权科

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含地理标志)使用行为的检查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

商标印制行为的检查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

26

对专利侵权、假冒行为的行政检查

专利证书、专利文件或专利申请文件真实性的检查

各类市场主体、产品

产品专利宣传真实性的检查

各类市场主体

假冒专利行为提供便利条件的检查

各类市场主体

27

地理标志使用行为的检查

1.地理标志名称使用行为的检查;

2.地理标志(集体、证明)商标使用行为的检查;

3.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行为的检查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

一般检查事项

1.抽查比例参照年报信息公示抽查比例确定;

2.抽查频次原则上每年抽查1次,可根据工作实际确定

3月-11月

县市场监管部门

知识产权科

28

驰名商标企业商标使用行为的监督检查

驰名商标使用情况的检查

驰名商标权利人

一般检查事项

1.抽查比例50%;

2.抽查频次原则上每年抽查1次,可根据工作实际确定

3月-11月

县市场监管部门

知识产权科

29

外贸企业知识产权使用行为的检查

涉外商标使用行为的检查

外贸企业

一般检查事项

1.抽查比例50%;

2.抽查频次原则上每年抽查1次,可根据工作实际确定

3月-11月

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知识产权科

涉外专利使用行为的检查

涉外地理标志使用行为的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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