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nyj/2019-0000087 | 公开目录 | 抽查计划 |
发布机构 | 沂南县农业农村局 | 发布日期 | 2019-03-1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标 题 | 沂南县农业农村局2019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 |
为全面掌握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保障产业健康发展和农产品消费安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管理办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管理办法》、《山东省畜产品及投入品质量安全监测信息发布和通报制度》和《山东省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管理规定》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经研究决定,现将2019年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和有关要求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的重要性 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是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行政决策和依法监管的重要手段,是采取针对性预防控制措施、不断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重要技术支撑和有效措施。同时,也是我县作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的重要工作内容。各单位必须切实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二、全面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任务 (一)明确各级监测任务。2019年,全县安排本级例行抽检、监督抽检蔬菜、水果、食用菌、肉、蛋、奶、鱼等农产品2150批次,其中蔬菜、水果和食用菌1300批次,肉、蛋和奶800批次,鲜鱼50批次;生猪尿样(盐酸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等快速检测60000批次;每个乡镇监管站蔬菜、水果等农产品快速检测3200批次,基本实现年度监测覆盖所辖区域内每个生产主体。 (二)明确监测对象和产品。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局属有关单位要根据农产品生产季节有计划地组织实施监测,重点以合作社、企业、家庭农场为主要监测对象,兼顾规模种植、养殖大户和部分散户,尤其是要加强“两区”内生产基地、“三品”生产基地、规范化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示范性家庭农场、名牌农产品等生产基地的监测。抽样以生产环节为主,兼顾农产品进入农批市场、零售市场、加工企业前的各个环节。监测产品以蔬菜、肉、蛋、奶,以及鱼、食用菌等主导产业、特色产业的农产品为主。原则上省、市、县各级不得对同一主体相同产品重复抽检,要求覆盖主要农产品和规模农业生产主体。 (三)明确监测分工。局属相关单位要加强例行监测和监督抽检工作,监督抽检按照“双随机”方式进行;乡镇开展快速检测,向社会提供免费检测服务。农产品样品交由县检验检测中心检测,并要积极配合上级农业部门完成本地农产品例行监测、监督抽检和专项抽检等各项任务。 三、不断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水平 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局属各单位要严格按操作规程做好抽样和检测工作,合理确定抽样时间、抽样布点、抽样品种,确保样品代表性和有效性,禁止选择性抽样和多次重复抽样,并要加强分析和结果应用。每季度召开一次监测分析会商会,提升风险研判和预警能力。快速检测要严格遵守操作流程,减少人为误差,提高检测结果的准确率,检测结果通过农产品质量监管信息网即时直报。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红黑名单”等制度,加大行政执法力度,有案必查,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部门查处,保持严打高压态势。 附件1.2019年局属各单位农产品抽检计划安排表 2.2019年度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抽样分配表 3.2019年度农产品(种植业)质量安全监测抽样分配表 4.蔬菜水果监测项目和检测依据 5.2019年度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抽样分配表 6.2019年乡镇(街、区)农产品速测计划安排表 7.2019年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检参数 沂南县农业农村局 2019年3月11日 附件【附件6.docx】 附件【附件5.docx】 附件【附件7.docx】 附件【附件3.docx】 附件【附件1.docx】 附件【附件2.doc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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