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swj1/2020-0000155 | 公开目录 | 抽查计划 |
发布机构 | 沂南县商务局 | 发布日期 | 2020-04-0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标 题 | 沂南县商务局2020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 |
为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创新政府管理方式,现结合我局实际,就2020年开展商务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制定如下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落实上级文件要求,坚持依法监管、公正高效、公开透明、协同推进的原则,开展随机抽查,建立符合我县特点的日常巡查与随机抽查有机结合的工作机制;严格履行法定监管职责,适当设定随机抽查工作重点市场领域,开展“双随机”抽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监管效能,规范经营秩序。 二、工作内容 认真梳理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的监督检查职责,对照我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依据《沂南县商务局2020年“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事项名称、内容、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覆盖率等。2020年具体抽查事项: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监督管理;抽查内容:负责单用途商业预付卡规模发卡企业的备案;企业发卡、售卡行为的监督检查;抽查依据:《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2012年商务部令第9号)第三十三条 商务部和地方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应对发卡企业和售卡企业的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业务活动、内部控制和风险状况等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现场及非现场检查;抽查对象:全县单用途商业预付卡规模发卡企业;抽查方式:具体采取书面核查和实地核查相结合的方式;抽查比例和频次:按照每年一次的频率,抽查对象的50%。 三、工作任务 (一)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和检查对象“双随机”抽查机制,确定抽查对象,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每次抽取的执法检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要按照上级随机抽查部署要求,积极实施随机抽查工作。抽取的执法人员和检查对象有利害关系的,应依法回避。 (二)加强抽查结果运用。对随机抽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加大惩处力度;抽查中发现严重违规的市场经营主体,及时向各部门及行业协会通报,实现联合惩戒,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增强市场主体守法的自觉性。抽查情况、抽查结果及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组织领导,有序推进随机抽查工作,并积极配合跨部门随机抽查工作。健全工作机制,争取市场主体对随机抽查工作的认知和支持,提高综合执法人员的能力和水平,严格落实执法责任。 (二)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根据我县实际情况,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对投诉举报多、违法经营行为多发、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主体,提高抽中几率。 (三)科学处理随机抽查和日常监管的关系。随机抽查不能代替日常执法巡查、上级交办检查、群众举报核查、责令改正复查、集中治理检查。不得以实施随机抽查为名,削弱市场监管工作力度。对于日常执法巡查、上级交办检查、群众举报核查、责令改正复查、集中治理检查等执法检查工作,可推行随机抽取执法人员的检查方式,严格公正开展执法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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