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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gtj/2020-0000334 公开目录 抽查计划
发布机构 沂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日期 2020-03-2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标  题 沂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年“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计划

沂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年“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计划

序号

实施机构

事项名称

抽查方式

抽查比例和频次

实施对象

计划

1

沂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

实地核查、书式检查、网络监测等。

不定向抽查每年不少于1次,抽查比例不低于10%;定向抽查每年不少于2次,抽查比例不低于10%。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

计划于2020年9月-10月进行随机抽查

2

沂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对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情况的检查

实地核查、书式检查、网络监测等。

不定向抽查每年不少于1次,抽查比例不低于10%;定向抽查每年不少于2次,抽查比例不低于10%。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情况监督检查工作

计划于2020年9月-10月进行随机抽查

3

沂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对土地整治工作项目的监督管理的检查

实地核查、书式检查、网络监测等。

不定向抽查每年不少于1次,抽查比例不低于10%;定向抽查每年不少于2次,抽查比例不低于11%。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对土地整治工作项目的监督管理的监督检查工作

计划于2020年9月-10月进行随机抽查

4

沂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对土地复垦活动的检查

实地核查、书式检查、网络监测等。

不定向抽查每年不少于1次,抽查比例不低于10%;定向抽查每年不少于2次,抽查比例不低于12%。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对土地复垦活动监督检查工作

计划于2020年9月-10月进行随机抽查

5

沂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对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落实情况的检查

实地核查、书式检查、网络监测等。

不定向抽查每年不少于1次,抽查比例不低于10%;定向抽查每年不少于2次,抽查比例不低于13%。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对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

计划于2020年9月-10月进行随机抽查

6

沂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对种子质量的检查

实地核查、书式检查、网络监测等。

不定向抽查每年不少于1次,抽查比例不低于10%;定向抽查每年不少于2次,抽查比例不低于14%。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本行政区域种子质量的监督检查

计划于2020年9月-10月进行随机抽查

7

沂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对科学研究、人工繁育、公众展示展演等利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实地核查、书式检查、网络监测等。

不定向抽查每年不少于1次,抽查比例不低于10%;定向抽查每年不少于2次,抽查比例不低于15%。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本行政区域对科学研究、人工繁育、公众展示展演等利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计划于2020年9月-10月进行随机抽查

8

沂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对采集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的活动及经营利用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活动的监督检查

实地核查、书式检查、网络监测等。

不定向抽查每年不少于1次,抽查比例不低于10%;定向抽查每年不少于2次,抽查比例不低于16%。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对采集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的活动及经营利用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活动的监督检查

计划于2020年9月-10月进行随机抽查

9

沂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对自然保护区的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实地核查、书式检查、网络监测等。

不定向抽查每年不少于1次,抽查比例不低于10%;定向抽查每年不少于2次,抽查比例不低于17%。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自然保护区的监督检查

计划于2020年9月-10月进行随机抽查

10

沂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对土地使用权的出让、转让、出租、抵押、终止进行监督检查

实地核查、书式检查、网络监测等。

不定向抽查每年不少于1次,抽查比例不低于10%;定向抽查每年不少于2次,抽查比例不低于18%。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监督检查工作

计划于2020年9月-10月进行随机抽查

11

沂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森林火灾隐患及重点森林消防单位监督检查

实地核查、书式检查、网络监测等。

不定向抽查每年不少于1次,抽查比例不低于10%;定向抽查每年不少于2次,抽查比例不低于19%。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森林火灾隐患及重点森林消防单位监督监督检查工作

计划于2020年9月-10月进行随机抽查

12

沂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对湿地资源的保护利用进行监督检查

实地核查、书式检查、网络监测等。

不定向抽查每年不少于1次,抽查比例不低于10%;定向抽查每年不少于2次,抽查比例不低于20%。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对湿地资源的保护利用进行监督检查工作

计划于2020年9月-10月进行随机抽查

13

沂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在湿地保护范围内从事捕捞、放牧、采集、收割、养殖、旅游等活动的监督检查

实地核查、书式检查、网络监测等。

不定向抽查每年不少于1次,抽查比例不低于10%;定向抽查每年不少于2次,抽查比例不低于21%。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监督检查工作

计划于2020年9月-10月进行随机抽查

14

沂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在草原防火期内,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对进入草原、存在火灾隐患的车辆以及可能引发草原火灾的野外作业活动进行草原防火安全检查

实地核查、书式检查、网络监测等。

不定向抽查每年不少于1次,抽查比例不低于10%;定向抽查每年不少于2次,抽查比例不低于22%。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监督检查工作

计划于2020年9月-10月进行随机抽查

15

沂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对草种生产、加工、检疫、检验的监督管理

实地核查、书式检查、网络监测等。

不定向抽查每年不少于1次,抽查比例不低于10%;定向抽查每年不少于2次,抽查比例不低于23%。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监督检查工作

计划于2020年9月-10月进行随机抽查

16

沂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对在草原上种植牧草或者饲料作物监督管理,防止草原沙化和水土流失

实地核查、书式检查、网络监测等。

不定向抽查每年不少于1次,抽查比例不低于10%;定向抽查每年不少于2次,抽查比例不低于24%。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监督检查工作

计划于2020年9月-10月进行随机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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