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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mzj1/2025-0000040 公开目录 认定条件及申领范围
发布机构 沂南县民政局 发布日期 2025-01-1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标  题 2025年重点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给付服务指南(适用范围、办理条件、办理流程)

重点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给付服务指南

一、事项名称

重点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给付

二、办理依据

(一)《国务院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发〔2016〕36号;

(二)《山东省关于贯彻国发〔2016〕36号文件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17〕5号)。

三、受理单位及办理地点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民政部门。

四、办理条件

具有我县常住户口,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另一方经济困难无法履行抚养义务的儿童;经诊断身体重残、患重病或罕见病需要长期治疗的贫困家庭的儿童。

五、申请材料

(一)困境儿童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父母、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提供困境儿童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

(二)父母死亡或失踪的,应提交有关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宣告)死亡或(宣告)失踪证明及复印件。

(三)因经济困难无法履行抚养义务的,应提供低保证明或低保证等贫困家庭证明。

(四)重残、患大病或罕见病的贫困家庭儿童,应提交有关部门或单位发放的残疾人证件复印件或医院诊断证明、住院病例等复印件以及贫困家庭证明(低保证明或者低保证)。其中,患罕见病的儿童还需提供三级甲等(含)以上医院的医学诊断证明。

(五)填写《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申请审批表》。

(六)所有材料一式两份。

六、基本流程

(一)申请人提交相关材料;

(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初核、报送至县级民政部门;

(三)县级民政部门审批,资金发放。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八、办理时限

随时受理。

九、咨询方式

(一)现场咨询:县、乡民政部门。

(二)电话咨询:0539-7379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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