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ynxdssyxx/2019-0000046 | 公开目录 | 学生管理 |
| 发布机构 | 沂南县第三实验小学 | 发布日期 | 2025-02-19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标 题 | 沂南县第三实验小学学生资助申请指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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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公平是最大的公平。为贯彻沂南县教体局资助中心政策精神,保证学校家庭困难学生不因经济问题而失学,促进义务教育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教育引导广大师生关注贫困地区、关爱贫困群众、关心贫困学生,汇聚全社会共同参与教育脱贫攻坚的强大合力,巩固教育脱贫攻坚成果,提高教育脱贫攻坚质量。 二、活动原则 1.公开透明,实事求是。通过摸底调查,把真正贫困家庭、贫困学校的数据统计上来,使扶贫更精准。 2.主动参与,自愿为主。在援助者和被援助者之间搭建信息交流平台,开展助学活动。 3.精准帮扶,注重实效。真正解决贫困生的实际困难,为他们安心学习,完成学业做好保障。 三、资助对象 (1) 烈士子女、残疾学生。 (2) 父母一方死亡,离异的单亲贫困家庭子女。 (3) 低保或特困家庭子女。 (4) 因受灾、疾病等原因导致家庭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家庭子女等。 四、资助流程 1、贫困生每年核定一次。申请资助的学生一般于学年开学初,由本人向学校提出申请,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申请表》,并向学校提交由所在村委会出具的家庭经济状况证明。 2、学校评审小组对申请资助学生有关情况进行认真审核,按学生家庭经济贫困程度排序,提出贫困生资助名单和资助形式,并在学校公示。公示无异后,学校将资助名单,公示情况上报上级资助小组审核确定。 3、学校通知受助学生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金领取表》,并由学生及其监护人和班主任签字确认。 五、组织保障 1、成立资助贫困生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2、学校在校长领导下,成立由学生家长和教师代表组成的评审小组,负责贫困生的申请和初审,研究拟定受资助学生名单和资助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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