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ynxjjkfqsyxx/2022-0000026 | 公开目录 | 学生管理 |
| 发布机构 | 沂南经济开发区实验学校 | 发布日期 | 2024-01-05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标 题 | 沂南经济开发区实验学校学生资助政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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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资助对象 义务教育、普通高中的资助对象为全日制具有正式学籍的家庭经济困难在校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对象是指本人及其家庭的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基本支出的受教育者。 二、资助额度 义务教育寄宿生生活补助: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非寄宿生生活补助:小学每生每年500元,初中每生每年625元。 三、资助申请指南 助学金(生活补助)按学年申请,按学期动态调整。符合条件的学生或家长向学校提出申请,填写助学金(生活补助)申请表,并提交身份证或户口簿、学生邮政银行卡复印件各一份。 四、申请流程 学生申请——评审评议——学校审核——学校公示 其中评审评议流程为:班级评议——年级认定——校级认定 五、评审机构 1、评审工作领导小组 2、评审工作小组 六、注意事项 1、资助工作是国家的一项扶贫政策,要严格按上级指示精神去评审,要经得起检查。 2、严禁按成绩进行资助,严禁投票产生人选。 3、严禁按人情进行资助。 4、发放时,不能截留,不能二次分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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