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czj1/2021-0000074 | 公开目录 | 工作进展 |
发布机构 | 沂南县财政局 | 发布日期 | 2021-01-0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标 题 | 关于下达2021年部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 |
关于下达2021年部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 安居工程补助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 沂南县住房保障中心: 根据《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部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临财综指〔2020〕14号)有关规定,现就2021年部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预算指标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资金预算指标(具体金额见附件1)资金编码:“Z135080000028”,收入列2021年“1100258住房保障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按用途分别列2021年“2210103棚户区改造”、“2210107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2210108老旧小区改造”科目。 二、自2021年起,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整体纳入中央直达资金范围,直达资金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直达资金标识要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 三、你单位要按照《山东省省对下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绩效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9〕20号)和《临沂市市对下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绩效管理办法》(临政办字〔2019〕55号)规定,及时完善区域绩效目标,按要求审核后于1月20日前报县财政局备案。你单位要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组织开展绩效评价,确保财政资金使用安全高效。 附件:1.下达2021年部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分配情况表 沂南县财政局 2021年1月4日 附件1 下达2021年部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分配情况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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