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市民朋友们:
非常感谢您对全县疫情防控工作的大力支持!
近期,国内多地出现新冠肺炎本土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随着冬季来临,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进一步做好“外严防输入、内严防反弹”各项工作,科学精准开展疫情防控,有效防范疫情传播风险,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积极配合疫情防控。11月10日以来,到过上海市浦东新区、青浦区,浙江省杭州市,江苏省徐州市、苏州市,内蒙古自治区满洲里市和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的来沂返沂人员;曾参加11月17-18日上海举办的“2021首届中国国际财税博览会暨第四届FLF中国财税领袖前沿峰会”人员;在对应日期搭乘这些交通工具的人员:11月15日CA1521航班(从北京到上海)、11月19日G7092高铁(从上海到江苏苏州)、11月21日G8300火车(从江苏苏州到江苏徐州)、11月22日D931火车(从江苏苏州到浙江杭州);及有辽宁省大连市,云南省德宏州等中高风险区旅居史的来沂返沂人员、行程码带星号、健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等情况人员,请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地社区、工作单位或所住酒店报备,积极配合落实信息登记、核酸检测等管控措施。来自中高风险地区或与阳性感染者有轨迹交叉的人员,要配合落实14天(自离开中、高风险地区之日起)的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及其后7天居家健康监测,并按要求做好核酸检测。其他人员有本土阳性感染者报告设区市(直辖市为县区)旅居史人员,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含有该证明的健康码)且体温正常的,抵沂后配合社区做好7天健康监测;对不能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抵沂后于24小时内向社区和单位报备,接受信息核查登记,如实提供行动轨迹,完成核酸检测,并在核酸结果出具前做好个人防护,在规定地点等候,检测结果阴性的配合做好7天健康监测。凡是不遵守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指令、不配合工作、不主动报告或逃避管控、隐瞒谎报旅居史及停留史等相关信息的,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从重给予处罚并纳入个人征信系统。对不服从疫情管控措施的,将从严追究法律责任。凡是从疫情重点地区来沂的人员,全部免费开展核酸检测,提醒大家一定到采样点(可咨询社区或物业)采集标本。
欢迎全县党员干部群众对未按规定报告或违反隔离管控规定的中高风险等重点地区来人进行监督举报。经查证属实的,分别给予举报人1000元奖励,多人举报同一线索的奖励首个举报人。经查实,属恶意举报或串通举报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举报电话:0539-3775530。
二、合理安排出行计划。请广大市民朋友们密切关注国内疫情动态,非必要不前往有中高风险地区或有本土病例报告地区的城市。确需前往的,在出发前及返沂前均应向所在村社区和单位报备,途中做好个人防护,返沂后配合做好各项防控措施。凡来自疫情重点地区或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有轨迹交叉人员,请配合做好隔离医学观察和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
三、始终做好个人防护。养成良好卫生习惯,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在日常生活中做到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少聚餐、一米线,坚持分餐制、使用公勺公筷,咳嗽、打喷嚏时用纸巾或肘袖遮挡,不随地吐痰。密切关注自己和家人的健康状况,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鼻塞、流涕、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要正确佩戴口罩,及时到就近医院发热门诊就医,主动告知旅行史和接触史,就医过程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四、主动完成疫苗接种。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预防新冠肺炎最经济最有效的方法,既保护自己,也保护他人。凡是适龄人群,都应按照“应接尽接”的原则,积极主动全程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同时已完成全程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满6个月的18岁及以上的市民请尽快接种第三针加强免疫。只有全程接种,才能有效预防感染和重症,共建免疫屏障,守护健康家园!
五、自觉遵守防疫规定。请您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按防疫要求开展的信息登记、随访检测、隔离管控等各项防控工作,避免触碰防疫法律法规底线。请广大市民关注官方权威发布,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对违反有关规定拒不配合的,有关部门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战“疫”仍在进行,胜利终将到来!您的理解和支持是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最大底气,让我们携手并肩,奋勇向前,共同守护健康沂南!
附:沂南县高中风险区来人(省外来人)摸排登记二维码

沂南县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