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宣传引导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开发区领导小组(指挥部),县直各部门: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十分严峻,特别是10月26日,日照市新增多例本土病例,为进一步压实“四方责任”,强化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引导广大群众从我做起,营造“疫情防控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做好社会面上的宣传氛围营造。各乡镇(街道、开发区)要在村庄、社区设立宣传站点,利用宣传标语、小喇叭、明白纸等形式进行铺天盖地宣传,广泛宣传防控规定和防护常识,引导群众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按时进行疫苗注射,严格遵守外来人员报备、检测等疫情防控规定。要每天早中晚适时播放“村村响”广播喇叭宣传防疫,在国道、省道、各高速出入口、景区、村市场商超等公共场所显眼地段加密宣传标语,每组4幅,并公示举报电话。
二、积极对老年、旅行团等重点群体加强引导,倡导非必要不外出。引导老年人群体尽量减少外出旅游,不聚集打牌、扎堆聊天,不参加商业健康培训、促销等人员密集活动,降低感染风险。从严从紧落实旅行团疫情防控要求,引导暂停跨省旅游业务,旅游景区要按照“限量、预约、错峰”的要求,合理设置游客接待上限,认真落实实名制门票预约制度,确保游客信息可查询可追踪。教育部门要组织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召开主题班会,教育学生提高自我防护意识,劝说家长尽量减少外出,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
三、严格各类活动(会议)的审批报备。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会议活动的监管,严格落实“谁举办、谁负责”防控要求,具体组织或承办单位承担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属地疫情防控机构承担辖区内重大活动和会议的监管责任。审慎举办活动和会议,100 人以上的跨区域会议等聚集性活动延期举办,确需举办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按程序初审通过后报市委指挥部批准方可举办。50人以上活动(会议),要制定详细规范的疫情防控方案及工作预案,原则上在活动(会议)开始前14天完成审批,审批通过后方可举办。会议活动提倡采用线上视频会议的形式,尽量减少现场会议活动。
县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10月27日
宣传标语口号
1.中高风险地区来人,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居)报告,瞒报造成疫情传播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举报电话:
2.戴口罩,不聚集,不聚餐,减少外出,共同抗疫。
3.做好自我防护 守护家人健康。
4.疫情尚未结束 尽量减少外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