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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沂码通”推广应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10    来源:沂南县   点击数:

各乡镇(街道、开发区)领导小组(指挥部),县指挥部各工作组(专班),县直各部门单位:

为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助力疫情精准防控,我市综合多种场所码优势开发了“沂码通”,根据市委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部署,现就做好我县“沂码通”场所码推广应用工作通知如下:

一、“沂码通”场所码应用范围和完成时限

全县提供公共服务、经营性服务的各类场所,及人员出入较多的各类场所,须于4月10日前全部完成申领、张贴“沂码通”场所码,做到应用尽用、凡进必扫。“沂码通”场所码应用的场所主要包括:

(一)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学校、医院、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养老服务机构等场所;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站)等各类政务服务场所。

(二)餐饮单位、宾馆、酒店、民宿、商场、超市、农贸市场、药店、文化娱乐、旅游景点等场所。

(三)各类企业,各交通站点、交通场站出入口、疫情防控检查服务站点等场所,及各类公共交通工具。

(四)冷链食品、物流快递等重点生产、加工、运输等场所;居民小区、建筑工地等场所。

(五)其他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和经营性服务、人员出入较多的场所。

二、推广使用工作要求

(一)压实三方责任。按照部门协作、属地负责、场所主体的原则,各乡镇(街道、开发区)要迅速行动,系统梳理属地范围内各类场所,针对不同场所情况制定不同的推广方案,在辖区范围内广泛引导、动员各类场所及时注册、申领、张贴、使用“沂码通”场所码,确保应贴尽贴,不漏一处。要发动组织辖区内群众提前进行个人信息登记,避免现场录入进场拥挤。要明确一名镇级管理员负责系统管理及辖区内下级管理员添加工作;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做好本单位“沂码通”推广申领管理的同时,要督促、指导行业重点场所加快“沂码通”场所码申领、使用,组织好管理人员培训,尽快实现行业内“沂码通”应用全覆盖;要压实各类经营场所、服务场所及人员出入较多的场所主体责任,严格按要求、流程主动申领“沂码通”场所码,在入口处等醒目位置规范张贴,安排专人督促进入场所人员主动扫码、不漏一人,发现异常人员要立即报告属地疫情防控部门。

(二)加大宣传推广。要充分运用自媒体、电视、广播、明白纸、电子屏、宣传栏、村村通广播等媒介载体,广泛调动基层党员干部、网格员、保安员、志愿者等群防群治力量,广泛宣传“沂码通”,全面提高群众知晓率、登记率,加快场所申领、应用全覆盖。要特别关注“一老一小”等特殊群体,安排人员进行辅助登记,满足群众进出“场所”需求。

(三)强化督导检查。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和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将“沂码通”的推广使用纳入常态化督导,确保基层高效落实。县指挥部督导专班将从4月10日开始进行专项督导检查,对“沂码通”场所码张贴不及时、扫码不规范、验码不严格等行为,要当场纠正,并通报涉及场所所在乡镇(街道、开发区)。对拒不执行“沂码通”措施的,要依法依规追究场所经营者和责任人责任,对谎报、瞒报、强行进入、扰乱公共场所秩序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联系人:王伟13283910221

附件:“沂码通”场所码使用说明

县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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