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国内疫情处于点多、面广、高发态势,疫情输入和传播风险持续加大,为进一步做好市外来(返)沂流动人员报备、“落地检”等工作,切实保护广大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现就进一步加强外来人员主动报备等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如实准确报备行程。所有市外来(返)沂人员须提前3天向目的地街道、社区(村)、单位、酒店通过“临沂报备”小程序主动报备。报备时要如实填写出发地,7天内经停过疫情风险区的要详细注明,返沂入沂的目的地要详细标注返回住址,严禁弄虚作假。
二、严格落实管控措施。所有入沂返沂人员要落实“落地检”,并按要求分类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按规定进行核酸检测,3天内不聚餐、不聚会、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到人群密集场所。近7天内有涉疫风险地区旅居史、接触史、解除隔离后的人员、接到疫情防控部门电话告知或信息提示的风险人员,须立即向所在单位、村居(社区)、防疫部门报备,配合落实相关管控措施。
三、严肃追究法律责任。入沂返沂人员不如实报备、谎报、瞒报行程、隐瞒活动轨迹,在健康管理期内仍随意出行出访、进入公共场所,协助他人逃避疫情防控检查措施等造成病毒传播行为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沂南县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