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文件规定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要求,经综合评估,决定从11月23日起,将张庄镇小河社区9号楼3单元调整为低风险区。
特此公告。
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23日
中国政府网
国务院部门网站
各省市自治区政府网站
省内各市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县内网站
地址:沂南县城人民路42号
邮编:276300
主办:沂南县人民政府 承办:沂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mail:ynxzfwz@ly.shandong.cn 中文域名:沂南县人民政府.政务
网站标识码:3713210015 鲁ICP备05028929号 鲁公网安备3713210237137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