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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南县“全民戴口罩”倡议书
发布时间:2022-12-13    来源:沂南县疫情防控指挥部   点击数:

沂南县“全民戴口罩”倡议书

广大市民朋友们:

岁暮天寒,疫情高发。科学规范佩戴口罩是最简便、最经济、最实用的疫情防控措施,可以有效阻断疫情传播途径、减少公众交叉感染,因此,我们倡议“全民戴口罩”,人人当好自己健康的守护者。

做到“应戴尽戴”

如您在县域内工作、生活、学习、出差、旅行,尤其是从事境外冷链运输等高风险岗位人员,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公共场所、重点场所等特殊岗位人员,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必须佩戴口罩的重点人群等,请务必做到“应戴尽戴”。

做到“凡进必戴”

如您进入公共场所,尤其是进入商场、超市、电影院、车站等室内人员密集场所时,乘坐厢式电梯、公共交通工具和网约车、出租车时,处于人员密集的露天广场、公园等室外场所时,在医院就诊、住院、陪护时,在疫苗接种点、核酸检测点排队等候时,出现鼻咽不适、咳嗽、打喷嚏和发热等症状外出就诊时,请务必做到“凡进必戴”。

做到“规范佩戴”

正确使用口罩是保持其有效性的关键,请务必做到“规范佩戴”。一是佩戴和摘下口罩时,保持手卫生;二是确保口罩盖住口鼻和下巴,压实鼻夹;三是口罩出现脏污、变形时,及时进行更换;四是不重复使用在跨地区公共交通工具上或医院等环境使用过的口罩;五是需重复使用的口罩宜悬挂于清洁、干燥、通风处;六是不同人群在不同场所选用一次性医用口罩、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防护级别口罩。

做到“带头佩戴”

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率先垂范,争当自觉佩戴口罩的“践行者”“监督者”和“宣传者”,积极带动亲人、朋友佩戴口罩;广大市民朋友要主动当好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日常养成规范佩戴口罩、随身携带口罩的良好习惯,发现身边人未戴口罩时,及时友好进行提醒。

口罩虽薄,可御疾病;口罩虽小,可彰文明。让我们行动起来,人人坚持做到“应戴尽戴”“凡进必戴”“规范佩戴”“带头佩戴”,以点滴之力汇聚磅礴力量,奋力夺取抗疫斗争的全面胜利。

沂南县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

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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