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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dfjrfzfwzx/2022-0000015 公开目录 防范非法集资
发布机构 沂南县地方金融发展服务中心 发布日期 2022-02-2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标  题 以预付卡为名套牢消费者,非法集资4.3亿余元

以燃油代充值套餐、“养车宝”业务为名,许以高额回报,让消费者预存资金,共吸收社会资金4.3亿余元,造成经济损失达人民币5200万余元。近日,南昌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被告人刘某彬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二十万元。

2012年12月起,被告人刘某彬先后以车联服务公司、华川石化公司的名义,招募近百名业务员在银行及加油站发放宣传单、上门推销或在加油站摆摊设点,通过发展会员、推销燃油代充值套餐(一次性收取套餐资金,再分期按月充值到会员的中石油或中石化加油卡账户内),承诺高额回报(半年至2年期,9.4折至8折不等)的方式吸收资金。

2016年9月1日,刘某彬以车联网络公司的名义推出“养车宝”业务,吸引社会有车族通过关注微信公众号或下载“养车宝”APP,注册账户并预存人民币1000元至5万元不等的资金,以年化率16%的高回报为诱饵吸收社会资金。2012年12月至2017年4月期间,共吸收社会资金4.3亿余元,造成经济损失达人民币5200万余元。

近日,南昌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被告人刘某彬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二十万元。

提 示

勤劳致富十年功,非法集资一场空。在此提醒广大群众,一定要增强法律意识、风险意识,端正心态,理性思考和分析,要懂得“天上不会掉馅饼”“世上没有免费的午餐”的道理,要自觉抵制高利诱惑,远离非法集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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