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索引号 zjj/2021-0000119 公开目录 施工信息
发布机构 沂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日期 2021-11-2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标  题 沂南双创科技园孵化器、加速器项目二期施工有关信息

沂南双创科技园孵化器、加速器项目二期

一、项目法人单位:沂南财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主要负责人信息:吴振勇

二、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

(一)设计单位-山东省建设建工集团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负责人-张怀周法人:王彦宏资质:甲级

施工单位-山东志华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负责人-杨付权法人:汪立志资质:壹级

(三)监理单位-沂南县建设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负责人-王永昌法人:张建军资质:甲级

施工单位项目管理机构设置、工作职责、主要管理制度:

622d756164952b5a00f009b3623252b

d9b8fa1704f844b8dafa65d817f41a5ca84222e506d54e211cfd2778b96dee

45572a4c0385deb6dbb03aa00e762f5

b1f90de6889f9891a50d99da176f8561e0f80994c0bf38f2312226818d114e

四、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项目施工期间严格控制噪音、粉尘、气味、废水等现象,把对环境的影响降低到最小。施工期环境影响主要为地基工程、建设施工过程中的扬尘、泥浆废水、噪声、建筑垃圾等。为了减缓项目施工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采取以下措施:

(1)扬尘

精确计算用料,及时清理补缺,减少建材堆放时间;堆放水泥、灰土、砂石等场地周围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封闭性围拦;工程脚手架外侧必须使用密目式安全网封闭。不得使用空气压缩机清理车辆、设备和物料的尘埃;施工工地的地面进行硬化处理;废泥浆采用密封式罐车外运;使用预拌砂浆。加强场地洒水等扬尘控制措施,以免对周边空气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2)污水

施工产生的污水应设专门的沉淀池,将污水排入沉淀池沉淀后,上清液外排,沉淀污泥就近填埋或请有关单位外运。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外排或由环卫部门外运。一切生活污水、施工机械洗刷污水都要严格规定排水去向,不能污水遍地横流。

(3)固体废物

施工期间挖出的土方除需回填部分外,其余部分及时清运,避免刮风产生扬尘或降雨造成水体污染。对建筑垃圾委托有关单位及时清运和处理,减少施工区的污染。

(4)噪声

根据施工期作业的特点,对噪声的控制措施主要靠加强施工管理,并严格执行相关的环保条例。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规定,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定期检修;尽量避免施工场地产生不该出现的噪声,如严禁车辆进出工地呜笛,严禁抛扔钢筋、模板、钢管架等。若在夜间超标施工须向区环保局提出申请,获准后方可在指定时间内进行。对施工场地应进行合理规划,统一布局,固定的噪声设备远离居民区布置。对施工时间进行合理布置,避免在清晨、午间进行噪声较大的工序,尽可能缩短施工期,将施工期环境影响减到最小。

(5)生态保护

不随意破坏绿化,修剪树木。在工程开工时,发现文物保护项目,应妥善保护现场,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施工照明灯的悬挂高度和方向要考虑不影响居民夜间休息。严格按有关文件要求布置施工临时设施,并保证施工结束后及时撤场,尽快恢复原状。

  


 
【下载Word】 【下载PDF】打印文章】  【关闭窗口

地址:沂南县城人民路42号

邮编:276300

主办:沂南县人民政府 承办:沂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mail:ynxzfwz@ly.shandong.cn   中文域名:沂南县人民政府.政务

网站标识码:3713210015 鲁ICP备05028929号 鲁公网安备3713210237137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