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索引号 hbj1/2021-0000406 公开目录 批准结果信息
发布机构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沂南分局 发布日期 2019-08-1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标  题 临沂市农丰农牧循环产业园项目环评批复结果

沂环评审[2019]21号

关于临沂市农丰食品有限公司临沂市农丰农牧循环产业园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临沂市农丰食品有限公司:

你公司呈报的《临沂市农丰食品有限公司临沂市农丰农牧循环产业园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属于新建项目,场址位于沂南县依汶镇王家庄子村。项目总投资12000万元,占地面积476亩,建设标准化鸭舍50栋及其他配套辅助设施,主要进行肉鸭养殖、有机经济作物种植,项目建成后具有年出栏1000万只肉鸭的。

根据沂南县国土资源局依汶国土资源所出具的证明,项目地类为一般农田,沂南县畜牧兽医局已出具规模化畜禽养殖项目设施用地审查合格证明,项目选址布局合理。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书所列建设项目的规模、地点、生产工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风险防范措施等进行建设。

二、下一步运行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环境管理,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根据当地政府要求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整治要求,严格落实环评报告提出的恶臭气体防治措施,对污水站、粪污收集池、阳光发酵房等场所恶臭气体进行收集后引入生物洗涤除臭塔进行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鸭舍采用干清粪工艺,定期喷洒除臭剂,鸭粪日产日清,排气筒外排废气及厂界废气中氨、H2S和臭气浓度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排放标准要求。

(二)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污水处理站处理规模为260立方米/天,采用“格栅+调节池+厌氧池+好氧池+消毒池”处理工艺,厂区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满足《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表1标准(旱作)要求用于产业园内经济作物的灌溉;建设3000立方米的废水暂存池,用于暂存非灌溉期污水处理站出水。

对污水处理站、粪污收集池、发酵房、污水收集管道、事故池、危废库等区域做好防渗措施,防止对地下水造成影响。

(三)鸭粪、污水处理站污泥发酵后用于产业园内经济作物的施肥;废饲料袋收集后外售;职工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收集处置;病死鸭无害化处置;消毒及防疫产生的医疗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固体废物的收集、贮运和转运环节须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l8599-2001)及其修改单标准、《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标准以及《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等相关规范执行。

(四)厂界噪声排放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五)严格落实报告书中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厂区内调节池须预留270立方米的应急事故废水容量,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和防范能力,将环境风险降到最低。

(六)其他。加强环保设施的运行管理和环境监测,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转和污染物达标排放;加强场区绿化建设,提高绿化率,保护生态环境。

三、该项目建设要落实环保投资和各项环保治理措施,认真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须经验收合格,方可正式投入运营。

四、若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工艺或者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化,应当重新向我局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五、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必须报我局重新审核。

六、你公司自接到本批复后10个工作日内,将批复后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本批复意见送依汶镇环保办公室,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环保部门的检查。

沂南县环境保护局

2019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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