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gtj/2022-0000148 | 公开目录 | 城乡建设 |
发布机构 | 沂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发布日期 | 2022-07-0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标 题 | 关于对支持棚改完成村居集体经济发展建议的答复 |
李明德、李凤德、于凤春、张京波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支持棚改完成村居集体经济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棚改安置区不动产权证办理工作事关众多群众的切身利益,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度重视,对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时提交县政府研究,4月19日,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李炜同志在县城建指挥部会议室主持召开会议专题研究了棚改安置房办证有关事宜,形成了〔2022〕第15号会议纪要,我局将严格按照《会议纪要》要求,压茬推进,尽快发放不动产权证书,力争把好事办好,把实事办实。 对棚改村居土地出让出台优惠政策,支持村集体发展方面,各棚改村居在棚改安置拆迁过程中享受了县政府棚改安置优惠政策;在安置区拆迁补偿、地块挂牌出让时均享受了县政府有关优惠政策,支持了村集体发展,做到和谐棚改。 联系电话:0539—3252215 沂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6月29日 |
【下载Word】 【下载PDF】 【打印文章】 【关闭窗口】 |
主办:沂南县人民政府 承办:沂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mail:ynxzfwz@ly.shandong.cn 中文域名:沂南县人民政府.政务
网站标识码:3713210015 鲁ICP备05028929号 鲁公网安备3713210237137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