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索引号 fgj2/20260715-00001 公开目录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发布机构 沂南县住房保障中心 发布日期 2026-07-1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标  题 关于对乡镇老旧小区纳入县级管理建议的答复

王培、尹纪考、陈清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乡镇老旧小区纳入县级管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2019年至今,沂南县通过老旧小区改造补齐城市配套设施和人居环境短板,累计完成157个老旧小区改造任务,改造楼栋576栋,改造面积146.44万平方米,惠及居民1.62万户。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深入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28号)、《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深入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临政办字〔2020〕81号)要求,老旧小区是指2005年12月31日前在城市或县城国有土地上建成,失养失修失管严重、市政配套设施不完善、公共服务和社会服务设施不健全、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住宅小区,目前我县实施老旧小区改造范围,只包括城区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上建设的老旧小区。

老旧小区改造是重大民生工程和发展工程,我县将根据国家、省、市改造政策的变化,及时调整改造范围。针对您的意见建议,我们将积极向上级反映,建议老旧小区改造向乡镇延伸。

感谢您对我县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关心和关注,希望您在日后的工作中继续与我们保持沟通并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联系电话:0539-3228171

沂南县住房保障中心

2026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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