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索引号 ghj1/2019-0000060 公开目录 城乡建设
发布机构 沂南县城乡规划编制研究中心 发布日期 2019-08-0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标  题 关于对规划部门建议的答复

关于对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第10号建议的答复


杨传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规划部门的建议》收悉,对于您的建议,县城乡规划中心高度重视,进行了认真调查研究,现答复如下

1.为缓解城市停车难问题,新建、改建医院、超市、住宅、馆所等项目大部分都规划了地下停车场;

就学校建设地下停车场问题,根据《汽车库、修车库、

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2014》规定,汽车库不应与

托儿所、幼儿园、老年人建筑,中小学校的教学楼,病房楼

等组合建造。确需建造时,还需满足4.1.4条关于“1.汽车库与托儿所、幼儿园,老年人建筑,中小学校的教学楼,病房楼等建筑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楼板完全分隔;2.汽车库与托儿所、幼儿园,老年人建筑,中小学校的教学楼,病房楼等的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应分别独立设置”的规定。

2.沿街楼建设均严格按照总体规划要求仅在商业用地和商住用地等可建设商业的地块建设,且需根据本片区实际需要及规划部门规划控制要求适量、合规建设。目前,规划部门已限制沿街楼的过度建设。

联系电话:0539-3617028

2019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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