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gtj/2024-0000588 | 公开目录 |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
发布机构 | 沂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发布日期 | 2024-08-3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标 题 | 关于对提高项目占地地上附着物补偿及青苗补偿标准建议的答复 |
砖埠代表团: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项目占地地上附着物补偿及青苗补偿标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2024年4月,根据《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调整工作的通知〉》(鲁自然资字2024〔63〕号),以市为单位开展临沂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调整成果听证会、调查摸底、市场评估测算、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等程序,并于7月29日完成了成果听证会,现已上报省厅,各市区汇总后统一批复。现行标准年底到期,现行标准到期后开始实施新标准,预计新标准较旧标准在各项补偿标准上均有提高,具体增长情况待新标准公布后方可确定。 联系电话:0539-3227252 沂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8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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