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sfj1/2022-0000032 | 公开目录 | 民生保障 |
发布机构 | 沂南县司法局 | 发布日期 | 2022-06-2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标 题 | 关于对聘任县乡两级专职调解员建议的答复 |
陈忠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聘任县乡两级专职调解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意见》、《关于推进“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建设的通知》)以及市司法局《关于印发临沂市“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等上级文件要求,近年来,县司法局高度重视“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和专职调解员队伍的建设工作,积极采取多种措施加强统筹协调、优化整合资源,逐步推动调解中心高标准建设,专职调解员队伍规范化运行。 在队伍建设方面,县司法局主要领导积极对接协调各乡镇(街道)党委政府领导,由各乡镇(街道)党委政府主导,聘任专职调解员充实到镇级调解中心或司法所参与基层调解工作,由县司法局申请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经费用于专职调解员的生活补贴发放。目前,已有10个乡镇聘任专职调解员20人,其他乡镇(街道)正在积极寻找合适的人员充实到专职调解员队伍中。同时,县司法局加强与县法院、县直有关部门的沟通,2020年底,为县法院诉调对接中心招聘7名专职人民调解员。目前,已初步拟定县级专职调解员的聘用方案,待工作经费等事项落实后,将建立一支由县司法局统一聘任、统一管理的专职调解员队伍。 在经费保障方面。目前,我县列入县财政预算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经费为每年60万元,主要用于各乡镇(街道)调解工作和信访维稳工作,乡镇(街道)聘用的专职调解员生活补贴在此工作经费中列支。但县级专职调解员缺少相应的工作经费,亟需县委县政府予以解决。 在场所建设方面。目前,我县大部分乡镇(街道)拥有调解中心,设立了调解窗口和调解室,但县级“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还未实际建成,湖头、岸堤等司法所没有独立的办公用房,部分乡镇(街道)专职调解员缺少相应的办公用房和必要装备。为此,需要县委县政府积极支持县级调解中心建设工作,需要各乡镇(街道)党委政府、派驻部门按标准配给,以保障专职调解员必要办公条件。 联系电话:0539-5259363,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 沂南县司法局 2022年6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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