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czj1/2020-0000466 | 公开目录 | 产业发展 |
发布机构 | 沂南县财政局 | 发布日期 | 2020-11-1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标 题 | 关于对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第69号议案关于“对肉鸭食品加工企业‘税收分成’至养殖乡镇建议”的答复 |
刘庆文、李树起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对肉鸭食品加工企业“税收分成”至养殖乡镇的建议”已收悉,我们单位高度重视,密切联系协办单位,专门抽调人员组成工作组,进行深入调查研究,现就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我县是全国肉鸭养殖第一县,在解决当地群众就业,促进群众增收,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等方面起到了很重要的作用,特别是上游的养殖基地所在地对肉鸭养殖做出了很大的贡献。我县共有肉鸭屠宰加工企业41家,每年税收3600万元,平均每个企业税收只有88万元,地方级分成为44万元,分布在11个乡镇,而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的规定,税收缴纳为企业注册地,不能跨区纳税,养殖场所在地不能享受加工企业所在地税收分成。中央、省、市也尚未出台关于上游养殖基地与下游屠宰加工企业税收分成的相关政策,您们提出的建议在各级出台的税收政策中未明确规定。下一步我们将与县畜牧部门一起到相关乡镇进行调研,进一步了解肉鸭养殖基地实际困难,积极建议县政府出台相关的激励奖励政策,促进我县肉鸭产业的健康发展。 感谢您们多年来对财政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请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给予支持和关心。谢谢。 联系电话:3221434。
沂南县财政局 2020年11月9日
|
【下载Word】 【下载PDF】 【打印文章】 【关闭窗口】 |
主办:沂南县人民政府 承办:沂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mail:ynxzfwz@ly.shandong.cn 中文域名:沂南县人民政府.政务
网站标识码:3713210015 鲁ICP备05028929号 鲁公网安备3713210237137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