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fgj1/2021-0000115 | 公开目录 | 产业发展 |
| 发布机构 | 沂南县发展和改革局 | 发布日期 | 2021-05-26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标 题 | 关于对加快出台我县石英砂产业规划发展的答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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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祖代表团: 您在沂南县第十七届人大第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加快出台我县石英砂产业规划发展”的建议已转我局办理,局领导高度重视您提出的建议,认为深度挖掘石英砂特色资源,铸造沂南新材料产业竞争优势,对县域经济发展至关重要。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强化规划引领。将石英砂资源开发利用纳入《沂南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规划纲要》明确提出,“十四五”期间,我县重点打造新材料、食品加工、文旅康养三大特色产业。其中,新材料产业发展方向之一就是发挥沂南县“中国硅砂之都”资源优势,推动无机新材料产业化生产。实施龙头骨干企业培植计划,推动传统产业赋能升级,滚动实施“百项技改”行动,到“十四五”末,新材料产业集群迈上新台阶、实现大发展,力争产值突破200亿元,打造全国新材料产业化基地。 二、完善组织结构。县委、县政府下发《关于健全完善重点工作重点项目体制机制的通知》(沂委〔2021〕69号),在县工信局设立新材料专班,实体化协调推进新材料产业发展。统筹做好新材料产业发展规划编制、产业运行调度、骨干企业培植、重点项目推进、政策落实等工作,协调推进产业发展过程中的难点问题。 三、加快矿山资源整合。严格落实生态红线制度,及时跟进市“十四五”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第四轮矿产资源规划,加强审批发证的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与保护,完善矿山开发式治理、市场化运作模式,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构建多元保障体系,积极推进市场化配置资源,鼓励企业合并重组,提高资源开发规模化、集约化和综合利用水平,预计10月底前完成规划编制。 四、实行矿山修复。科学谋划矿产勘查开发布局,加快推进历史遗留废弃矿坑和破损山体保护、系统修复,完成所有关闭矿山的地质环境修复,推动现有矿山绿色转型,对符合建设条件的矿山,全部建成绿色矿山,打造节约高效、环境友好、矿地和谐的绿色矿业发展模式,实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最后,恳请您一如既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并对我县经济社会的发展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朱立良 联系电话:0539-3229328 2021年5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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