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jxj/2024-0000012 | 公开目录 | 产业发展 |
发布机构 | 沂南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 发布日期 | 2024-09-1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标 题 | 关于对高纯石英砂加工企业进行政策扶持的建议的答复 |
荣立峰、葛洪林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高纯石英砂加工企业进行政策扶持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建议“对转型硅基材料企业用地政策给予支持”,经落实,2021年11月12日沂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印发新增建设用地指标跟着项目走实施方案的通知》(沂政办发[2021]36号),其中指出: 1、“全县亩产效益评价A级企业、亩均产值达到150万元、亩均税收5万元以上或年纳税300万元以上的,市场化配置指标。” 2、“工业用地根据片区土地价格确定用地价格:来源为其他农用地和未利用以及存量建设用地的,国有土地出让的每亩为10-11万元,集体土地入市的每亩为8.5-9.7万元。” 3、奖励政策指出:“符合指标配置要求由企业承担的指标费用,自项目投产之日起,三年内新增税收地方留成部分给予奖励(由受益财政承担),直至返完企业承担的指标费用为止”。 该方案自2021年10月29日起执行,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解释。经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接,该方案目前仍继续施行。硅基材料企业可对照方案规定,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申请予以减免指标费用。 联系电话:0539-3260537
沂南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 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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