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索引号 xmj/2021-0000011 公开目录 生态环境
发布机构 沂南县畜牧发展促进中心 发布日期 2021-07-1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标  题 关于加大对农村小型养猪场的污染处理的建议的答复

春英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农村小型养猪场的污染处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是沂南县的重点工作之一,生猪养殖污染治理更是重中之重。我县采取分类、专项原则,扶持、引导、监督等方式进行治理,2017年出台了《沂南县生猪养殖污染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沂办字〔2017〕35 号)。

一、分类施治

根据养殖数量,生猪养殖主体可分为三类:生猪散养户(年出栏肥猪50头以内或自繁自养存栏母猪2头以内)、生猪养殖专业户(50头≤年出栏生猪<500头)、生猪规模养殖场(年出栏生猪≥500头)。

(一)散养户。以居住为目的的庭院内能繁母猪存栏2 头(含2头)以下的散养户经过整改验收合格,在不影响周围居民生活的情况下可以继续养殖。在以居住为目的庭院内存栏母猪2 头以下的家庭散养户,必须将圈舍用纱网封闭,实行环保垫料或干清粪养殖,建设雨污分流设施、封闭式沉淀池或沼气池,实现粪污零排放,不影响周围居民正常生活。

(二)专业户和规模养殖场。一是养殖场户必须手续齐全。养殖场户须向所在行政村提出申请,经乡镇(街道、开发区)审查同意后,报县政府有关部门,办理用地审批、动物防疫条件审查、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手续。二是养殖场户进行环保改造,配建粪污处理设施设备。不得用水冲式清粪,一律实行干湿分离或环保垫料养殖,养殖场户不得设粪污外排口。实行准养制度,改造达标的养猪场户经验收合格取得准养证明方可继续养殖;改造仍不达标的不得继续养殖,必须立即停养清栏,若继续养殖,乡镇(街道、开发区)整治办要组织人员给予停水断电,严重的依法强行拆除。

二、专项整治

(一)推广生物除臭技术。为降低养殖场氨氮排放,减少异味扰民信访投诉,县畜牧中心指导畜禽养殖场安装除臭设备,通过喷洒生物除臭剂,降低养殖异味,改善棚舍及周围空气质量,夏季还能降低棚舍温度,取得了良好效果。目前,全县已有860家规模养殖场安装了除臭设备,异味扰民信访案件大幅减少。

(二)创建美丽牧场。为有效解决养殖污染,推进产业转型升级,改变传统畜牧业形象,畜牧发展促进中心在全市率先提出了创建美丽牧场的口号,按照“规范、安全、生态、美丽”的总体要求,通过“六力合聚”,全力打造环保养殖的“升级版”,实现从“脏乱污”到“洁净美”的华丽转身。截至目前,33家养殖场通过美丽牧场验收。

(三)推广环保垫料养殖模式。沂南县畜牧发展促进中心组织专家,编制了《发酵床养殖技术指南》,自2020年以来,在全县庭院式生猪养殖户中积极推广环保垫料养殖技术,全县推广环保垫料生猪养殖户1792户,面积94971平方米。

(四)开展灭蝇行动。今年4月,县畜牧中心联合县乡村振兴办公室、县爱卫办下发了《关于在全县养殖行业开展集中灭蝇行动的通知》,所有畜禽养殖场及散养户同步开展灭蝇工作。县畜牧中心申请灭蝇行动专项资金,分两批购买灭蝇药剂,通过乡镇发放到养殖户中,指导所有养殖场(户)采取畜禽饮水、集中投放、喷洒等三种方式开展灭蝇工作,有效控制粪便中的蝇蛆繁殖,杀灭沉淀池、粪场等粪污集中区的苍蝇虫卵以及场区及周边的成蝇,全面提升养殖场及周边环境。

三、政策扶持

沂南县争取中央预算资金,成功申报《沂南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项目扶持新建3处粪污处理中心,收集处理畜禽养殖散养户、专业户的粪污;填平补齐、改造提升36家养殖企业粪污处理设施,进一步提升全县粪污处理水平。同时,中心指导大型规模养殖场、处理中心进行粪肥加工,并积极争取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县项目,打通种养循环堵点,促进粪肥还田,推动畜牧业绿色高质量发展。

四、长效机制

沂南县生猪养殖数量庞大,位居全市前2位。生猪养殖污染仅依靠行业部门进行监督还远远做不到全覆盖,需要社会、媒体、政府协同合作,形成合力,共同推动养殖污染治理工作。加强日常监管,明确村委监督职责,对本村内所有养殖场(户)的排污情况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上报。乡镇(街道)与村委会签订责任状,落实监督责任,乡镇(街道)整治办要定期进行巡查,确保治污设施规范运行;畅通反映、举报途径,及时受理群众举报,接受群众监督。

以上答复不知当否,请指正!联系电话:3615897。

沂南县畜牧发展促进中心

2021年7月7日

  


 
【下载Word】 【下载PDF】打印文章】  【关闭窗口

地址:沂南县城人民路42号

邮编:276300

主办:沂南县人民政府 承办:沂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mail:ynxzfwz@ly.shandong.cn   中文域名:沂南县人民政府.政务

网站标识码:3713210015 鲁ICP备05028929号 鲁公网安备3713210237137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