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gxj/2023-0000053 | 公开目录 |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
发布机构 | 沂南县文化和旅游局 | 发布日期 | 2023-06-3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标 题 | 关于对加大资金支持开展革命文物修复保护的建议的答复 |
青驼代表团: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资金支持开展革命文物修复保护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文物作为历史的物质遗存,是我国悠久历史文化的见证和重要载体,文物保护有利于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和民族精神。我县属于文物大县,现有已登记各类文物保护单位346处(357个点),国家级文物单位2处(3个点)、省级文物单位16处(25个点)、市级文物单位15处(16个点)、县级文物单位73处、尚未定级文物单位240处。其中革命文物52处,国家级抗战纪念遗址、设施1处,被山东省纳入革命文物名录35处。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革命文物保护和利用工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快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的实施意见》等文件。沂南县“沂蒙精神”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列入全省首批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创建名单,全省首部县级革命文物保护利用规划《沂南县革命文物保护利用规划(2022-2035年)》印发实施。下一步,将借助省级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创建工作,加强同乡镇的协同,积极争取对上资金支持,编制上报文物保护工程方案,疏通文保项目资金渠道。对于已经审核通过的文物修缮保护项目,严格落实资金流通渠道,点对点资金拨付,确保修缮资金专款专用,保证资金落实到项目修缮保护。 感谢您对文化和旅游建设的关心和支持!热忱欢迎你们继续关注我县的文化和旅游建设,为文化和旅游事业的大发展大繁荣提出更加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感谢你们对文旅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联系电话:0539-3221769 沂南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3年6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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