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wgxj/2024-0000084 | 公开目录 | 文化旅游 |
| 发布机构 | 沂南县文化和旅游局 | 发布日期 | 2024-08-30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标 题 | 关于修建胡玉萍纪念馆的建议的答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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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淑萍代表: 关于您在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修建胡玉萍纪念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拥军妈妈胡玉萍”作为沂蒙红嫂的代表人物之一,积极响应毛主席号召,处处以雷锋为榜样,照顾烈军属、五保户,一心扑在集体上,爱党爱军几十年如一日始终不渝,用毕生精力弘扬践行沂蒙精神。胡玉萍的事迹得到党和政府的充分肯定。 二、目前,胡玉萍事迹在我县沂蒙红嫂纪念馆中已有展室。沂蒙红嫂纪念馆位于马牧池乡常山庄村,2014年4月26日正式对外开放,占地面积100余亩,总建筑面积4500平方米。是由山东省委组织部、临沂市委、沂南县委共同打造的、面向全国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开展马克思主义群众观教育和党性教育的省级干部教育培训基地,由沂南县委组织部党性教育基地办公室直属管理。是国内迄今唯一全面、系统介绍“红嫂”的专题纪念馆,也是中国唯一一处以普通群众为主题的革命纪念馆。 三、经过查阅相关资料,关于名人纪念馆审批权限归属问题,20世纪80年代至90年代中期,中共中央明确要求“少宣传个人”和“严格控制纪念设施建设”,“已故近代名人的故居,除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的以外,一律坚持正常使用,不得专门腾出作纪念馆”,“非经党中央、国务院特许,不得再新建个人纪念馆和设立个人故居”。按照这些文件精神,名人纪念馆是严格控制建设和限制发展的。随着行政审批的公开化和规范化,这一规定虽难以遵照执行,但名人纪念馆的审批权限和业务主管单位不明,既没有法律法规的规定,宣传、文旅、民政等部门也没有相应的部门规章可以遵循。 综上所述,《关于修建胡玉萍纪念馆》的建议反映了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愿望和呼声,胡玉萍纪念馆建设事关文旅、民政、发改、财政、属地乡镇等部门,需由县政府主导多部门配合,才能真正促成提案落实。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文博事业发展工作的关心,希望您今后对我县文化和旅游发展给予更多的支持和关注,并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联系电话:0539-3221769 沂南县文化旅游局 2024年8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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