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jtj/2025-0000277 | 公开目录 |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
| 发布机构 | 沂南县教育和体育局 | 发布日期 | 2025-07-09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统一编号 | 效力状态 | ||
| 标 题 | 关于对合理调整民办幼儿园规模的建议的答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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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静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合理调整民办幼儿园规模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民办幼儿园是公办幼儿园的有益补充,在我国的教育领域中起着重要的作用,民办幼儿园特别是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群众反映强烈的入园难、入园贵问题,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学前儿童教育需求的增长与公办学前教育资源不足的矛盾。 近年来,人口结构变化致使幼儿人数呈下降趋势,在此背景下,对民办园进行适度调整优化已迫在眉睫。根据这一现状,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精准调研,统筹规划 积极开展生源摸底,根据当地出生率、人口流动趋势及周边幼儿园竞争情况,合理预测未来生源数量,精准摸底各乡镇幼儿人数,结合生源分布与变化趋势,制定民办园发展规划,对生源严重不足区域,暂停新办民办园审批。 二、引导整合与转型,减少资源浪费 1.对于办园质量差、生源稀缺的民办园,鼓励平稳关闭,妥善分流在园幼儿,避免突然关停影响家长和儿童权益,对于生源严重不足的幼儿园,可考虑与其他民办园或公办园合并;鼓励具备条件的民办幼儿园在满足3-6岁幼儿教育需求的基础上,开设托班,吸引低龄婴幼儿家庭。 2.符合条件的民办园可申请转为普惠性幼儿园,纳入政府补贴范围,完善分类评价标准,让民办园在质量竞争中找到生存空间。 民办幼儿园的调整需结合市场需求、政策导向和自身优势,通过优化规模、拓展服务、提升质量等方式实现可持续发展。下一步,教体局将联合地方政府加强引导,推动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合理布局,确保幼儿教育供需平衡。 联系电话:0539-5978755 沂南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5年6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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