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czj1/2020-0000029 | 公开目录 | 乡村振兴 |
发布机构 | 沂南县财政局 | 发布日期 | 2019-07-0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标 题 | 关于对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第39号议案关于对教育经费投入不均衡议案的答复 |
沂南县财政局 关于对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第39号议案的答复
张庄代表团: 您们提出的“教育经费投入不均衡”议案已收悉,我们单位高度重视,密切联系协办单位,专门抽调人员组成工作组,进行深入调查研究,现就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现行国家教育和财政政策,义务教育阶段教育经费主要包括公用经费、教职工工资。公用经费主要是生均公用经费,主要依据是在校学生实际人数。实际在校生多的学校,分配到的生均公用经费就多;实际在校生少的学校,分配到的生均公用经费就少。生均公用经费来源是县以上财政,乡镇财政不用承担。乡镇学校教职工工资主要来源是乡镇财力。涉及乡镇财力上划的主要用于发放乡镇学校教职工工资一块。 近年来,我县按照“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的要求,认真履行政府职能,在县级财政十分困难的情况下,调整财政支出结构,不断加大对教育事业的资金投入,大力支持教育事业的发展。一是在教育公用经费投入方面,自2007年我县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以来,每生每学年公用经费小学从160元提高到710元,初中从240元提高到910元,与以往相比,学校经费水平得到很大提高。由于教育发展不均衡、城市化进程造成的学生无序流动,致使学校之间在校生数量上存在不均衡现象,张庄学校学生多,分配到的公用经费相对就多,而如中高湖、代庄等偏远地方的学校规模较小,学生人数较少,相应的按学生实有人数分配的学校公用经费也就相对较少。下一步,随着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的深化,将进一步完善学校预算管理办法,力求学校经费分配更科学、合理。二是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县乡财政管理体制的意见》(沂政发[2009]81号)规定,对张庄镇等乡镇实行三类管理,按最高标准进行补助,同时对张庄镇等负担较重、财政困难的乡镇,另外也给予了困难补助。三是教职工工资乡镇负担数额的分配是与各乡镇在职教职工数量相对应的,乡镇也要根据教育发展需要,合理控制教职工数量,避免不合理的开支和教育资源的浪费。四是加大对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的补助力度,县级财政加大对乡镇学校建设的补助力度,2014-2018年县级财政对张庄镇学校建设补助2478万元,同时在向上提报专项资金项目时也充分考虑了张庄镇的实际情况,给予了适度倾斜。 如果根据全县乡镇人口规模统筹教育经费,既不符合国家政策,也会造成乡镇人口多而教职工少的乡镇分摊本不应承担的额外经费的局面,会造成负担的不公平,资金分配的不合理。 感谢您们多年来对财政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请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给予支持和关心。我们将更加努力地做好财政工作,更出色地为教育事业服务。 联系电话:3223656。
沂南县财政局 2019年7月3日
|
【下载Word】 【下载PDF】 【打印文章】 【关闭窗口】 |
主办:沂南县人民政府 承办:沂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mail:ynxzfwz@ly.shandong.cn 中文域名:沂南县人民政府.政务
网站标识码:3713210015 鲁ICP备05028929号 鲁公网安备3713210237137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