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sfj1/2021-0000044 | 公开目录 | 政治建设 |
发布机构 | 沂南县司法局 | 发布日期 | 2021-08-0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标 题 | 关于对在农村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的提案的答复 |
巴全兴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农村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普法宣传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民法典》颁布以来,县司法局认真按照中央、省、市部署要求,与县委政法委、县委宣传部、县教体局等5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实施方案》,并结合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意见》和《法治乡村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提出的推动法治乡村建设13项措施,努力为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丰富形式和载体,多种途径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深入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在民法典宣传月、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农民丰收节、春节、妇女节、消费者权益日、国家安全日期间,到乡村、社区开展法治进乡村、法律赶大集、普法进田地等普法宣传活动,利用脱贫攻坚、结对帮扶、扫黑除恶、环境整治、疫情防控等契机,大力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普及宪法、民法典等基本法律和相关专业法律知识。去年以来,共开展乡村普法宣传活动80余场次,发放宣传资料约60000份。新冠疫情期间,利用“沂南普法”微信公众号、头条号等,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法律知识问答,发布疫情防控典型案例,以案释法。还利用沂南县电视台《行风热线》栏目,让《民法典》走进直播间,现场回答群众法律咨询和提问。抓好青少年重点群体的普法教育。督促学校落实法治副校长《民法典》培训活动,切实加强对青少年民法典教育,暑假开学后,选拔5名律师组成普法宣讲团,到全县65所中小学开展民法典、预防校园欺凌和校园犯罪为内容的“开学第一课、普法进校园”活动;到大庄镇中心小学开展民法典书籍赠阅、法治副校长聘任仪式、民法典讲座等活动。宣传月、宣传周期间,组织全县中小学开展宪法、民法典晨读、演讲、手抄报等活动。 二、加强农村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培养工程。 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和“全域旅游”开发,升级完善“中国最美乡村”竹泉村法治宣传教育基地,设置法治元素的长椅、吊椅及花木牌和法治灯谜凉亭、法治文化长廊等共60余处,促使景区依法经营、游客守法出游。要求每个乡镇(街道)在村驻地建设打造法治文化广场、长廊、书屋等普法阵地,目前已基本实现中心村居法治文化阵地全覆盖。对村居主职干部、“两委”成员、基层网格员、人民调解员等进行法治培训,安排法律顾问定期到村居开展普法宣传、民法典讲座、法律咨询、法治体检等法律服务,去年以来,共开展村居法治培训、讲座等共计45场次,培训人数约100000人次。 三、深化法治乡村示范建设工作,发挥典型带动作用。 去年以来,沂南县先后开展了第八批全省、全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评选推荐工作,制定完善了《全县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指导标准》,开展了县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复核和创建评选活动,今年初,命名表彰了67个“全县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更好地发挥了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和带动作用,有力推动了基层法治创建工作。目前,沂南县共有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3个、省级5个、市级47个,县级104个,入选的村居组织健全有力,法治、德治、自治落实较好;民主制度规范有序,干部群众自觉遵守法律和规章;法治教育扎实有效,阵地完善、秩序良好、社会稳定、民风向善。通过示范村创建工作,发挥“头雁”带动作用,为全县法治乡村建设树立了标杆和榜样。 下一步,县司法局将结合疫情防控常态化、“六稳”、“六保”政策措施落实、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等工作实际,严格落实“3W”普法责任体系,将民法典学习宣传教育纳入“八五”普法规划的重点内容,把每年5月作为民法典集中宣传月,继续开展民法典进乡村等“十进”活动,为全县人民群众生活幸福、安居乐业保驾护航。 对您的建议,我们将进一步进行研究、改善和落实,同时对您的关心与支持表示深深的感谢。 联系电话:0539-3221309 沂南县司法局 2021年7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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