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zjj/2021-0000049 | 公开目录 | 经济建设 |
发布机构 | 沂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发布日期 | 2021-07-2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标 题 | 关于对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提案 |
汪贞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对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提案”已收悉,您的提案总结了我县装配式建筑发展的现状及问题,提出了针对性的发展建议,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县住建局为进一步加快转变建筑业建造方式,推动建筑业创新、绿色、可持续,不断推进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高质量发展,围绕体制机制建设、市场培育和产业链发展等方面,装配式建筑各项工作取得一定进展:一是装配式推广进展迅速,2020年我县已实现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15%以上和年底前落实钢结构装配式住宅项目不少于1万平的任务目标,据统计我县2020年完成装配式建筑面积共计11.25万平方米。二是装配式产业发展初见成效,2018至2020年山东地球村集成房有限公司成功创建省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山东金顺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认定山东省装配式建筑示范基地,年可加工装配式钢结构构件3.5万吨、ALC板材60万立方米、蒸压砌块25万立方米;山东莱士敦建筑科技有限公司成功投产预制混凝土构件,年生产能力外饰墙板、内墙板、叠合板、梁、楼梯等住宅PC构件16万立方米,折合可使用建筑面积65万平方米。但仍存在传统建筑模式思想与新型建筑模式的冲突等问题,针对本提案的发展建议,认真梳理工作开展情况,进一步完善装配式建筑发展的长效机制。 一、加大扶持力度。对建设单位主动采用装配式建筑技术、超低能耗技术建造的项目,其外墙预制部分增加的建筑面积(不超过其地上规划建筑面积3%的部分),不计入成交地块的容积率核算。对积极推动装配式建筑发展对的开发建设单位,积极落实容积率奖励、预售资金监管比例下浮、钢结构装配式住宅销售价格适当调增、大气污染Ⅱ级及以下响应不停工奖励激励政策。 二、培育市场主体。将装配式建筑基地(园区)建设作为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重要抓手,吸引优势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项目落户,支持有条件的企业转型升级,组建装配式建筑产业联盟,发展成设计、生产、施工一体化的装配式建筑业龙头企业,提高产业集聚度,推动全产业链联动发展。 三、强化过程监管。在装配式建筑工程的建设、设计、施工、监理、部品部件生产等环节建立内部协调机制,形成全过程闭环监管。根据建设用地规划条件和建设条件意见书要求,实行预评价申请;建立装配式建筑施工全过程安全质量监管,明确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主体责任,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切实做到监管程序到位,质量安全可控;装配式建筑施工完成后,实施终评估联系机制,作为企业诚信评估体系激励处罚依据。 四、完善技术标准。鼓励装配式骨干企业与科研机构、院校合作建立技术研发中心,研究制定装配式住宅部品部件的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开展装配式建筑标准化设计研讨会、设计师下工地等实践活动,推进技术升级和制造模式创新,推行设计标准化,实现全生命周期的信息化管理。 五、加强人员培训。按照装配式建筑的发展要求,全面提升建筑业从业人员职业技能水平和就业创业能力,大力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按照行动方案,开展装配式建筑专业技术人员、建筑技术工人、建筑职业技能岗位等职业技能提升培训,重点围绕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技术体系、施工理论、预制混凝土构件生产、预制混凝土构件安装等专项知识培训,培训合格后,由培训实施主体或评价机构颁发培训合格证书。 六、加大宣传引导。一是要利用新闻媒体和活动载体,组织开展多渠道、多形式宣传,全方位、多视角普及绿色建筑相关知识,宣传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倡导绿色生活理念,提高社会各界对装配式建筑的认同度。二是要鼓励房地产开发、设计、施工、材料生产等企业单位积极参与绿色建筑创新示范。三是积极组织群众参与,通过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营造有利于绿色建筑创建的良好社会氛围。 沂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6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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