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索引号 gtj/2022-0000160 公开目录 经济建设
发布机构 沂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日期 2022-07-0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标  题 关于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提升生态环境质量提案的答复

刘善明委员:

十分感谢您对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在县政协第十一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第1101086号提案,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

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部署的战略任务。国家已批复沂蒙山区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承担全县林草湿地类、地质环境治理工程子项目的实施。我局牢固树立“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理念,强化组织领导,按照县委、县政府及山水工作专班的安排部署扎实推进。目前,我局承担的山水项目子工程正按照市、县要求的时间节点有序推进,已开工生态脆弱区造林、退化公益林修复和森林质量提升、小微湿地生态修复、森林保育工程、地质环境生态修复治理、废弃矿山环境生态修复工程等项目,已拨付资金246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200万元。

通过开展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全县生态环境将大幅度改善,满足人们向往自然、回归自然、认识自然的需求,县域内森林、湿地生态系统退化问题得到初步遏制,促进解决了生态环境问题,构建了坚实的生态屏障,凝聚了红绿交映的生态文化,实现国土空间格局优化,提高了社会—经济—自然复合生态系统弹性,提高广大群众的生态意识,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二、汶河湿地公园建设

沂南县汶河国家级湿地公园,于2013年12月经国家林业局批复建立,批复面积为2720.84公顷,2019年正式通过国家林草局组织的验收。近年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湿地工作中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严格保护湿地资源。

1、征占用湿地手续更加完备,在项目建设中,涉及的湿地占用问题,能避则避,确实避免不了的,均按规定严格程序,逐级审批。

2、严查破坏湿地的违法案件,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联合成立执法队伍,结合“绿盾行动”、“爱鸟周”等活动。

3、对构成汶河湿地污染的可疑设施进行了清理。在湿地范围外100米范围内的区域,对养殖大棚、违建车间、违章建筑等进行了清理。

4、把汶河国家湿地公园作为重点林业有害生物监测区,对该区域范围进行重点监测和防治。有效的控制了林业有害生物发生。

5、加强对湿地的宣传和科普教育是对湿地保护的重要内容,特别是附着在湿地上生物的变量监测和知识普及是我们能做到的,我们在植树节、爱鸟周等时间节点,制作了标牌、标识进行普及教育。

下一步,将结合自然保护地优化调整,对汶河湿地公园的范围进行优化,重新编制总体规划,把相应的生态旅游等内容进行修改完善。

三、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系统的行为

自然保护地管理作为生态系统保护的重要组成部分,2021年3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起草报县委、县政府两办印发了《关于加强自然保护地资源管理的实施意见》,通过压实监管责任,理顺管理体制,创新运行机制,开展清理整治等措施,形成各级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合力,确保了自然保护地资源安全。2021年5月,县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开展自然保护地清理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对全县范围内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国有林场、生态公益林地等各类自然保护地内的违法建设、养殖、采矿、采砂、取土、违法排放污染物、乱砍滥伐、毁坏林地、擅自将防护林转为经济林、猎捕野生动物、祭祀、非法宗教活动、封建迷信活动及与科普宣教无关的雕塑、碑刻、标牌、构筑物等违法行为进行全面排查,开展集中整治。以“零容忍”的态度,采取有效的措施,坚决遏制新增破坏自然保护地资源违法违规问题,对顶风而上的依法依规严厉处置,严厉打击了破坏生态系统行为。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真诚希望多提宝贵意见。

联系电话:0539-3227252                                              

沂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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